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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CC附附款許可「東森財經新聞台」換照案 需將編輯室公約納入勞動條件中

    2024-04-03 16:19 / 作者 戴嘉芬
    NCC今以附加附款方式許可「東森財經新聞台」申請換發執照案。資料照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4/3)審查「東森財經新聞台」申請換發執照案,決議以附加附款方式予以許可,該公司需將編輯室公約納入勞動條件中,且將所提補正資料視為營運計畫的一部分,並依計畫確實辦理。

    東森電視曾在2018年進行股權轉讓,當時經營團隊承諾6年投資9億在內容製播上,也就是每年投資1.5億元。NCC副主委兼發言人翁柏宗表示,東森電視總經理徐瑞勇日前到NCC進行陳述時,曾表示對執行完成有信心。

    不過,目前「東森財經新聞台」執照已屆期,東森股權轉讓迄今也6年了,到底該公司6年投資9億的承諾是否已達標?翁柏宗則表示,東森已把具體執行狀況以書面呈報給NCC,但此資料屬「密件」,因此,是否達標尚需委員會進行最後認定。

    翁柏宗指出,主要是東森與NCC在上述承諾執行的起迄日認定有所不同,東森認為是股權轉讓完成後,也就是107年5月23日開始起算。NCC則認定是107年1月21日股權轉讓案核准日開始起算。另東森強調6年來,已投注9億經費來製播戲劇、綜藝及兒少節目,但這些節目不一定都已經在相關頻道或平台播出,這點也需要NCC委員會進一步認定。

    另外,關於此次附加附款的「編輯室公約」,NCC專委陳金霜表示,東森編輯公約第9條規劃是該公司不得以人事獎懲等不利新聞部員工的處分,來干預或影響新聞部員工對新聞處理的不同觀點。NCC要求東森將此項編輯室公約納入該公司勞動權益條件,作為對新聞部員工的保障。

    陳金霜強調,此要求對所有新聞台都是一致的,並非只是針對東森。其他新聞台若面臨換照評鑑案審查,NCC也會比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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