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韓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在2023年12月27日生效,並自今年元旦起適用。
歷經7年談判、2年國內程序,台韓避免雙重課稅協定終於在2023年12月27日生效,並自今年元旦起適用。財政部國財司今(2)日表示,隨著租稅協定生效,除了避免雙重課稅效果,也希望能排除投資障礙後,促進業者直接投資。
國財司表示,若以經濟部投審司的投資數據(不含第三地)來看,台商在韓國投資約29億美元,韓商來台投資約17億美元。假設投資殖利率為5%,在台韓所得稅協定生效後,我方對韓商扣繳稅收約減少900萬美元,韓方則少收台商稅收約1,700萬美元。
官員表示,在租稅協定生效前,企業思考盈餘分配時,也會考量租稅負擔率;盼洽簽協定後,能回歸只要單純考量經濟議題;此外,排除租稅障礙,也盼能增加直接投資,活絡經濟。
財政部表示,我國與韓國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簡稱:台韓所得稅協定)於2021年11月17日完成簽署,歷經2年國內程序後,於2023年12月27日生效,今年元旦適用,是我國第35個生效的所得稅協定,是繼台日所得稅協定後,我與東北亞國家的第2個所得稅協定。
台韓所得稅協定共29條,包括股利、利息與權利金適用上限扣繳稅率10%、營業利潤或執行業務所得符合特定條件免稅及相關適用爭議解決機制。財政部以台商取得韓國來源技術服務收入為例,協定生效前稅率約22%;生效後,台商在韓未有常設機構者,這項技術服務收入在韓國就免稅。
據經濟部統計,2022年韓國為我國第5大貿易夥伴,我國為韓國第6大貿易夥伴;雙邊投資方面,截至去年10月,我商赴韓投資約29億美元,代表企業有日月光、元大、富邦集團等,韓商來台投資約17億美元,有SK海力士、三星電子、LG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