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左)被拍到使用加熱菸。翻攝陳琬惠臉書
遭民眾黨立委陳琬惠昨天(11/5)揭露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疑似違法使用加熱菸,衛福部部長薛瑞元今日(11/6)回應,如果有足夠證據,該罰就罰,可處2千到1萬罰鍰;董氏基金會也表示,會向衛生局提出檢舉,請政府勿枉勿縱,更應該追溯違法源頭。
董氏基金會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近日爆出政府官員、立法委員違法使用加熱菸,基金會也接到越來越多的詢問,為何餐廳、職場還有大學校園都可以看到使用加熱菸?
基金會指出,依據新修正的《菸害防制法》規定,全面禁止電子煙;而加熱菸及加熱菸器,應經審查通過,始可製造、輸入及販售。台灣目前還沒有合法的加熱菸,不管是網路或是非法組織走私進入台灣,都已違法。
基金會說明,依法任何人在任何地點使用電子煙或是未經審查通過的加熱菸,可處2千至1萬元;違法製造、輸入電子煙或是未經審查通過的加熱菸,製造、輸入業者,可處1000萬元~5000萬元;違法販賣、展示電子煙或是未經審查通過的加熱菸,可處20萬元~100萬元。
基金會表示,會向衛生局提出檢舉,請政府勿枉勿縱,確實執法,更應該追溯違法源頭。
台大醫院家醫部郭斐然醫師強調,無論是電子煙還是加熱菸,不但還沒有減少臨床疾病的證據,同樣也有二手菸、三手菸的危害。只有「吸菸或不吸菸」,沒有「比較好的菸」,所有菸品都不碰,是健康的唯一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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