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兩度控告葛特曼都敗訴。廖瑞祥攝、翻攝吳祥輝臉書
民眾黨總統候選人柯文哲2018年競選連任台北市長時,關心中國活摘器官並著有《屠殺》一書的作者葛特曼受邀來台,在記者會上稱柯為「Liar(騙子)」挨告,但檢方認為他沒犯意不起訴確定。柯文哲不死心,另向台北地院聲請交付審判(修法後已改為「准予提起自訴」),北院調閱北檢不起訴書和高檢署駁回再議書及研究卷證,認定確實無法達到起訴門檻,駁回柯的聲請。全案不得抗告。
蝴蝶蘭出版社負責人吳祥輝當年出版伊森.葛特曼(Ethan Gutmann)的《屠殺》(The Slaughter)中文版,並登廣告指「柯文哲確知,所有器官都會來自法輪功、兩岸器官一家親」。葛特曼獲邀來台參加記者會,有民眾當面問「Do you think Dr.KO is a liar?(你認為柯醫師是騙子嗎?)」葛特曼回答「Yes!」。吳祥輝、葛特曼事後雙雙挨告。
檢方當時認定,葛特曼和柯文哲曾於2008年見面英語對談,5年後葛特曼才完成訪談,他在出書前曾透過助理聯繫柯文哲確認內容,柯回覆「The story seems ok.」(故事好像沒問題),之後葛特曼的助理也曾聯繫柯要求披露真名,柯也回答「OK. For what I say, I can be responsible.」(好的,對我說過的話,我可以負責)。但書籍出版後,柯文哲曾去函更正。
引發柯文哲怒火的《屠殺》一書,作者為葛特曼。資料照。翻攝吳祥輝臉書
檢方認為,吳祥輝登廣告指控柯文哲介入中國器官買賣,雖然誇大但並非毫無根據,葛特曼在記者會上被提問柯文哲是否為騙子,僅被動地回答「YES」,應無胡亂謾罵的犯意,據此不起訴,高檢署駁回再議確定。
柯文哲不滿檢方偵查結果,2020年10月8日向北院聲請「交付審判」,而《刑事訴訟法》修正通過後,交付審判之聲請視為「聲請准許提起自訴」。合議庭表示,要通過門檻,必須是被告的犯行具備「有罪判決的高度可能性」,法院在審查應不應該准許提起自訴時,也應該採取如同檢察官般的起訴心證門檻。
合議庭指出,葛特曼2008年確實曾與柯文哲進行英文訪談,但訪談未錄音錄影,由於雙方國籍不同,溝通、意見可能出現落差。此外,葛特曼寫書時雖曾透過助理用電子郵件聯繫柯文哲,經柯確認OK,但此時距離雙方會談已經5年,內容不一定記得很清楚,初稿與柯文哲的原始發言也可能有出入,難以判斷書中內容是否扭曲柯文哲真意。此外,葛特曼在記者會上回應柯文哲是「Liar(騙子)」,也可能是依據他過往與柯文哲聯繫過程的主觀感受,並非全然無脈絡可循,沒有謾罵的主觀犯意。
合議庭依據以上跡證,認定依柯文哲舉證,此案仍無法達到起訴門檻,日前駁回柯文哲聲請,全案不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