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享坤。侯柏青翻攝
原在調查局總務處擔任科長的邱享坤,被控搭乘捷運趁著人潮擁擠時,用手指觸碰2名年輕女子的下體,因此遭到活逮並函送法辦,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邱享坤涉犯2次強制猥褻罪,依法提起公訴。而當今年初事件曝光後,調查局認為該員所涉刑責有損局譽,依照相關規定調離現職,同時啟動行政調查。
55歲的邱享坤曾任前調查局長張濟平秘書,他從基層一路從新北市調查處被拔擢到新竹縣調查站副主任,還在前調查局長呂文忠任內擔任秘書室科長,事後才調任總務處擔任科長。據了解,他平常表現正常,這次爆發醜聞,讓調查局內部議論紛紛。
事發在去年12月29日上午9時許,邱享坤搭乘捷運板南線,從江子翠站上車,前往龍山寺站途中,當時1名女子獨自1人在捷運車廂,邱享坤站在她的左前方,以手伸向後方觸碰女子下體,女子發現後向後閃躲並以手遮擋,但邱卻一再用手觸碰,女子最後只好以皮包遮擋在身體前,邱男才停止這個痴漢行為。
當車子駛離龍山寺站後,邱享坤發現他的身後站著1名女學生,竟然又伸手觸摸女學生下體,女學生雖閃避並以手撥開邱的手,但因當時庫廂擁擠,女學生閃避空間有限,讓邱姿意妄為,等到列車停靠在西門站,乘客下車後,女學生才逃離至另一側車門處躲避。
事後第1名被騷擾的女子發現女學生的神態有異,上前問她發生什麼事,才知女學生也遭到邱享坤的騷擾,因此向站務人員求助,待邱準備在台北車站下車時將他攔下,同時報警處理。
邱男到案後否認犯罪,聲稱當時在滑手機,否認涉案,由於事證尚不明確,警方在抄錄資料後先行讓他離開。但2名被害女子堅持提告,警方事後將依規定通知邱男到案說明,同時也會將全案函送法辦。
檢察官調查後,不採信邱享坤的辯解,認為他涉犯2次強制猥褻罪,依法提起公訴。
對此,調查局立即發布新聞回應,「有關本局邱姓同仁今日遭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涉犯刑法第 224 條強制猥褻罪提起公訴,本局深表痛心,並對受害民眾表達歉意。本次事件發生後,本局旋即啟動行政調查,並將邱員調離現職,刻將視檢察官起訴內容,就邱員行政違失部分,從嚴從重懲處,絕不寬貸。本局除嚴正檢討此次事件外,將強化同仁法紀教育,要求同仁恪遵紀律、端正言行,以維護自身形象。」
09:22 出稿
10:30 更新(增加調查局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