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高虹安被爆「蹭資策會讀博士」 她強調:無愧於自己的職位
高虹安雖然因為涉貪被起訴,但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資策會)控告她代表資策會前往美國辛辛那提大學出差時,竟然偷偷攻讀博士學位還領薪水及差旅費共計145萬6824元,以及未經許可投資資策會輔導的新創公司科智企業,還在該公司兼職,並盜取研發成果申請專利,將專利登記'歸科智公司所有,造成資策會的重大損失,涉犯詐欺取財及背信罪,但台北地檢署調後,認為罪嫌不足,將高虹安處分不起訴。
資策會指控,高虹安自2008年7月14日至2018年5月14日止,在資策會擔任副工程師、專案經理、組長等職,從事技術研究、輔導廠商等工作。在2012至2013年間,高利用前往美國辛辛那提大學智能維護系統中心洽談智能診斷服務技術合作研發的機會,在未依照資策會「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辦法」規定說明出差行程變更,竟然攻讀博士學位,使得資策會誤認確實有執行參訪、研習業務,支付薪水及差旅費145萬6824元,認為高虹安涉犯詐欺取財罪。
2014年間,高虹安與科智企業公司組成的團隊,參加資策會舉辦的創業競賽獲得優勝,雙方因此簽立「科專研發成果授權契約書」,約定科智公司支付授權金500萬元,取得資策會科技專案計畫技術,另外雙方又簽署合作備忘錄,約定2014年至2019年間,簽訂授權金1500萬元的「科專研發成果授權契約」,但高虹安卻違反「資策會利衝迴避辦法」規定,投資科智公司,最後資策會無法取得預定的授權金,受到960萬元損害,且當高虹安離職後還加碼投資科智公司,涉犯背信罪。
除此之外,資策會還控告高虹安違法在科智公司兼職,2015年10月間以科智公司業務處長前往新加坡「2015 Forest & Sullivan Taiwan 年度M2M新創公司獎」,還向資策會領取4萬4003元差旅費。另外高虹安還將任職資策會的研究成果,以科智公司為申請人,向經紀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行動製造管理和優化平台」發明專利,造成資策會的損害,也涉犯背信罪。
而當此事被媒體批露時,高虹安曾替自己辯解,她表示,當時希望到美國,去攻取博士學位,所以遞出了辭呈,向主管表明,「我希望離開資策會去就讀學位,但在當時,我的主管慰留我,他告訴我說,你要去美國唸的這樣子的一個博士研究,對於台灣的產業非常有幫助,因為在當時「工業4.0」還是一個非常剛開始的想法跟趨勢,需要的是資訊工程加上機械工程的背景,當時我的主管,鼓勵我是不是不要辭職,改成派駐美國的方式,協助資策會、協助台灣的產業,引進相關的技術。」
至於科智企業的部分,高虹安在拉受檢察官偵訊時則表示,投資科智公司是因為參加資策會的星光創業比賽得獎,有分到40萬元獎金,基於支持資策會新創公司目的,才會將獎金投資科智公司,且當時參加比賽的同仁都有投資,後來科智公司經營不善,她並沒有獲得任何不當利益,至於簽立合作備忘錄、授權契約一事,是他的主管邱宏昇,她並不清楚,也無權影響。前往新加坡頒奬膉禮,是科智公司與資策會共同得獎,至於專利一事,她說,她在是被資策會指派協助科智公司,主要是在做品牌推廣,沒有做研發工作,可能是當時有協助審閱審請專利的英文文件,才會被掛為發明人,這個專利應該是科智公司自己的產出,與她無關。
台北地檢署在調查相關事證後,確認當時高虹安前往美國辛辛那堤出差時,確實有從事資策會的工作並提交出差報告,另外就科智公司的部分,她也沒有因為投資科智公司取得不當利益,至於專利的部分,也難以認定是高虹安在職務上完成的發明,這應屬資策會與科智公司之間的民事糾紛,因此採信高虹安的辯解,認為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