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議會議長劉陳昭玲在議會當場宣布辭職。翻攝澎湖縣議會直播
國民黨籍澎湖縣議會議長劉陳昭玲涉嫌利用職權索賄,還被查出4度「賣官」賺到161萬元,澎湖地檢署7月4日將她依貪污罪起訴,法院裁定1000萬元交保,她今天(8/7)在議會上當場請辭議長一職。依澎湖議會自治條例規定,議長辭職應以書面向大會提出後即告生效,並在30日內召集臨時會補選。
檢方查出,劉陳昭玲涉嫌多起貪污案,包括脅迫前車管處長行賄她15萬元,還靠「賣官」收賄161萬元,包括安插1名車管處雇員收賄36萬,協助教育處擴編1名校護大賺100萬,幫2名消防隊員喬升遷收取15萬,1名衛生局科長調職則行賄10萬元之譜。
檢方上月4日依貪污罪將她起訴,並痛斥劉陳昭玲「嚴重戕害公務體系廉潔」,且搜索前指示滅證,雖坦承大部分罪行,但「犯後態度平平」,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上月5日她被羈押超過3個半月,檢方將全案移審法院,法院裁定10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澎湖縣議會今下午召開臨時會,處理完2項議案後,劉陳昭玲照著手上的文件,宣布請辭議長一職,並宣布會議結束。她走下主席台時,現場議員紛紛給予安慰、擁抱。
據澎湖議會自治條例規定,「議長、副議長之辭職,應以書面向大會提出,於辭職書提出會議報告時生效。」應即報內政部備查,並函知縣政府;「議長、副議長出缺時,由本會議決補選之。議長、副議長同時出缺時,由內政部指定議員1人暫行議長職務,並於備查之日起30日內召集臨時會補選之。」目前議會暫時由副議長藍凱元代理。
劉陳昭玲自25歲就選上議員,至今活躍地方政壇已40年,還創過連10屆當選等紀錄。
16:38 發稿
18:10 更新(議長重選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