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堅持法務部必須提出《揭弊者保護法》。李佳穎攝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等6個聯席委員會今(7/24)日審查「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內容,針對內容,朝野無異議通過,迅速通過委員會審查,另討論9項附帶決議。
不過,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提案要求法務部2個月內提出《揭弊者保護法》的附帶決議,仍保留在院會表決。
行政院原本將「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定調為行政協定,而非條約,因此立法院僅需查照,而非審查。法定會期休會後,綠營對審查的態度開放,因此安排行政院長陳建仁於臨時會中報告,並由立法院會經濟、內政、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等6個委員會聯席審查。
9項附帶決議當中,主要是要求「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的第二、第三階段針對農業、勞工、環境等深水區的談判,應召開公聽會、聽取民間團體與專家學者意見,並主動向國會報告進度。國民黨立委江啟臣的提議中原本有「然行政機關未能主動落實」的文字也經協調後刪除。
同時另有附帶決議是要求行政機關檢視法規是否符合國際規範,例如針對遠洋漁業漁工的保障是否符合國際勞工組織(ILO)的規定,或要求行政院參考美國、先進國家等方式,精進台灣的環境經濟統計帳的系統。
其中,關於附帶決議第5項,陳椒華要求法務部在2個月內、也就是下個會期提出《揭弊者保護法》並送交立法院審議,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表示,美方在簽署過程中並沒有針對具體條文提出意見,而國內針對修法還有不同意見需要收攏,速度無法那麼快,希望可以將文字調整為「儘速研議」。
陳椒華於7月19日的臨時會院會質詢時就提到,「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中有反貪腐的篇章,因此應該要將「妨害司法公正罪」入法,並制定《揭弊者保護法》,並因沒有獲得陳建仁的明確承諾,在離開質詢台時還大罵一聲「混蛋」。
陳椒華於今日委員會審查前召開記者會表示,未能完成《揭弊者保護法》及「妨害司法公正罪」立法是欺騙美方,並於委員會中堅持附帶決議內容,要求法務部在2個月內提出修法。在場藍綠立委咸以美國國會無異議通過表達對台美關係支持為由,希望不要保留院會表決,以法務部修正文字通過,但最後仍因陳椒華不同意而保留。
「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於2022年6月初啟動,聚焦12項議題,目前已完成第一階段談判,並於6月由駐美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完成簽署,聚焦貿易便捷化、良好法制作業、服務業國內規章、反貪腐、中小企業,前言及八個章節共81條條文;第二階段談判則鎖定農業、勞工與環境等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