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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貪污遭起訴 宜蘭三星鄉長李志鏞50萬交保、發聲明喊冤

    2023-07-14 08:53 / 作者 張佩雯
    三星鄉長李志鏞涉弊遭約談。翻攝三星鄉公所網站
    國民黨籍宜蘭三星鄉鄉長李志鏞,涉嫌將三星花海節、年節街景佈置等2件標案資訊內定給特定廠商得標,宜蘭地檢署昨(7/13)將李志鏞、農業課長蕭振岳及包商張聖謙等5人依貪汙罪起訴。晚間移審法院後,裁定李志鏞50萬元交保,其他4人以5萬到2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對此,李志鏞透過幕僚發聲明喊冤,表示絕無違背職務、內定廠商、洩漏底價,更無收受任何賄賂。

    根據《中央社》報導,李志鏞昨晚透過幕僚發布聲明表示,檢方從民國108年起長期全面對他與家人監聽、查帳戶等,至今年5/16大規模搜索,以污點證人廠商的不實證詞和錯誤事實,將他羈押禁見,再以錯誤框架、斷章取義和不實事實將他起訴。

    李志鏞說,起訴書所指2件標案,都是由承辦科室採公開招標,並由公所內聘或外聘委員評定,廠商資格幾無限制。李志鏞表示,他絕不會內定圖利任何廠商,更何況這2件標案預算金額在公告時已公開,開標時也都僅有1家公司投標,既然底價即預算金額早已公開,開標後實在沒有必要洩露底價,也沒有任何意義。此外,針對檢方所指宴飲聚餐,李志鏞強調他擔任鄉長以來,未曾接受廠商宴飲,該次聚餐是他與台北友人固定聚會,慣例誰為東道主誰出餐費,其餘人則帶酒,絕無由第3人出資款待。

    李志鏞說,污點證人指他收賄所述悖於事實、常理和客觀跡證,對於遭檢起訴感到遺憾。他強調,起訴書內容「斷章取義」,他絕無違背職務、內定廠商、洩漏底價,也沒有收受賄賂,始終問心無愧,將以證據與行動證明清白,不信公理正義喚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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