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長陳文章。廖瑞祥攝
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的台大碩論接連被認定抄襲,兩人學位也被撤銷,台大認他們的指導教授、前國安局長陳明通有違失但未解聘。對此,台大校長陳文章首度以教師身分表態,認為陳明通應向社會公開道歉,至於審議書是否公開爭議,他指並不會影響原來判決。
台大校教評會日前認定陳明通未達應解聘程度,陳明通發表聲明指林智堅論文是冤案,將持續為他平反,台大社科院長蘇宏達則呼籲公布林智堅丶鄭文燦、陳明通的審定審議報告書,以昭公信。
對於陳明通要「平反冤案」,陳文章昨天(6/28)晚間受訪時表示,兩位學生面對學位被撤銷都沒進行後續申訴了,而陳老師擔任台大教授若有兩名指導學生被認定論文抄襲而被撤銷學位,應該主動出面向社會大眾道歉;至於陳明通稱林智堅案是冤案,他從聲明和資料中看不太出來這點。
陳文章指出,若單純以身為一名台大教師的角度看法,台大老師對指導學生要有一定標準,台大是龍頭大學,發生這種事對校譽傷害很大,陳明通身為指導老師、台大老師、台大校友,陳明通確實指導不周有責任,論文品質老師本就應該把關,每個老師雖有不同的指導方法,但陳老師自己說出有論文撰寫的公版,學生論文因而有相似之處,也可能是造成學位論文有暇疵的因素。
對於台大教評會認定陳明通未達解聘程度,陳文章表示,社會大眾可能認為台大沒處理或閃躲,但實際上《教師法》並無這類案例罰則,找不到可以處理陳明通的條文,因此建議未來《教師法》修法,將教師對論文指導的責任納入,才不會讓類似案例往後不斷地發生。
至於蘇宏達公開喊話校方和教育部應公開審定資料,陳文章回應,根據保密原則不予公開,台大不能違法,自己身為校長不能干預其獨立運作,一切都依相關規定辦理。但是否公開已並非重點,涉及學倫的論文被註銷、學位被撤銷都是確定的,而且學生學位被撤銷,也接受此結果,並無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