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致中5月初赴雄檢報到入監。施書瑜攝
立法院26日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新增「排黑條款」載明涉及黑金槍毒、詐欺等有罪確定者,終身不得再登記參選。於此,本月初才因洗錢案入監的高雄議員陳致中,今(5/30)透過臉書發表聲明,表示一覺醒來成為黑道代表、重大惡徒,且被終身褫奪公權,令他難以接受,不過他肯定排黑目標正確,但方法已經違憲。
立院三讀通過《選罷法》修正案當天,陳致中在獄中手寫453字聲明,全文今天在他的臉書曝光了。陳致中表示,一覺醒來後,自己成為黑道的代表與重大惡徒,令人無法理解且難以接受。
陳致中說,一個月前,他因17年前的洗錢案為母親吳淑珍受責,被法院判刑1年並褫奪公權,今天因選罷法排黑條款,遭褫奪公權終身,他指出,依過往案例是遭判死刑、無期徒刑罪犯才會被褫奪公權終身,他不解,為什麼歸世人(更生人)的參政權都被剝奪,「參政權受憲法保障,這難道不是違憲的嗎?輕重失衡、一網打盡,是否也是違背比例原則?」
陳致中認為,排黑目標當然正確,但方法不能違憲,「違憲無法回應社會期待,因為這樣做是不對的!」他指出,排黑條款常被稱作「陳致中條款」,其實就掩蓋就事論事、合理討論的本質,他說,「與國家大政相比,致中個人的事本應輕似微塵,惟人生在世不過數十寒暑,捍衛事理之平則重如萬鈞,與生命等量,有謂判致中政治死刑則有利於大局。」對這狀況他只能無語問青天,欲哭無淚。
不過,陳致中表示,即便面臨被終身褫奪公權,他仍承諾會不忘從政初衷,繼續服務前鎮小港的民眾。
高雄市議員陳致中26日在獄中發表聲明,表示自己無法接受因《選罷法》的排黑條款被終身褫奪公權。翻攝自陳致中臉書
高雄市議員陳致中26日在獄中發表聲明,表示自己無法接受因《選罷法》的排黑條款被終身褫奪公權。翻攝自陳致中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