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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天電視「3罵政府」遭NCC裁罰160萬 法院判撤銷處分定讞

    2024-11-14 18:57 / 作者 侯柏青
    中天電視台外觀。陳品佑攝
    中天電視2019年間於3個節目中轟政府「拚外交、農漁產滯銷綠色執政一千零一招:撒錢」、「驚!登革熱疫區拉警報噴藥惡夢居民心驚」、「卡救命錢養蚊滅韓?」及「蔡救印越登革熱年逾8百萬韓嘆高雄人命不值錢?」,NCC針對3案共裁罰160萬元。中天電視提行政訴訟反制,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不違反事實查證原則判決撤銷處分,最高行政法院今天駁回NCC上訴,全案確定。

    NCC認為,中天電視在2019年3月28日下午3點33分,在《大政治大爆掛》節目中 播出標題為「拚外交、農漁產滯銷綠色執政一千零一招:撒錢」,來賓謝寒冰痛批時任農委會主委陳吉仲,「我覺得陳吉仲真的是有史以來最不適任的農委會主委,……老實說陳吉仲非常的無恥,你看誰真正在放假新聞?就是陳吉仲啊,這麼不適任的,監察院這些委員你們都瞎了嗎?怎麼還不趕快去彈劾他呢?」

    此外,中天電視在同年6月19日上午8點32分,在《中天晨報新聞》節目中,也播出主標題「驚!登革熱疫區拉警報噴藥惡夢居民心驚」、副標題為「卡救命錢養蚊滅韓?」的新聞,記者砲轟「防治登革熱,韓國瑜不得已動用市府第二預備金,更喊話中央,拜託補助高雄,但行政院卻一再裝傻,等於把高雄市登革熱疫情當成打韓的政治籌碼。」

    中天電視並在同年7/1晚間6點58分,於《1800晚間新聞》節目中,播出「蔡救印越登革熱年逾8百萬韓嘆高雄人命不值錢?」的新聞,指稱對於登革熱防治,蔡英文政府搞一國兩制,新南向的醫療計畫4年花16億,韓國瑜上任後申請錢就被卡、被酸…為什麼中央不照顧高雄人的生命...投入資金給印尼和越南防疫,高雄卻是這裡摳那裡摳。新聞更描述「民進黨的冷血作風,卡韓卻拿著高雄市民的命開玩笑。」

    NCC在2020年2月開會認定,《大政治大爆掛》節目任由來賓謾罵(時為農委會)行政機關首長,未經事實查證,導致民眾誤解對政府產銷農產品的工作;《中天晨報新聞》則未將中央在2019年間提供高雄市的登革熱防治補助費,以及高雄市政府申請防治費的時序等資訊,一併提供給民眾;而《1800晚間新聞》也未提供補助時序,只提供片面偏頗訊息,誤導民眾認知及判斷。NCC決議分別裁罰60、60、40萬元,共罰160萬元,中天電視提行政訴訟抗罰。

    立法院長韓國瑜擔任高雄市長的登革熱防治案,讓中天電視挨罰百萬。資料照。廖瑞祥攝

    原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依據中天電視提出的證據資料,可以認定中天對於事實有理由相信是真的,並沒有違反事實查證原則,NCC不察,解釋法律及適用法律有誤。NCC以中天電視沒有平衡報導作為裁罰理由,已經違反處罰法定原則,因此認為中天電視訴請撤銷有理,判撤銷處分。NCC提上訴拚逆轉。

    最高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我國的《衛星廣播電視法》明定,製播新聞不得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而導致損害公共利益,而所謂的「事實查證原則」,參酌《司法院釋字第509號解釋》意旨,是指衛廣媒體就提供的資訊來源或證據,沒有必要證明全部是真實的,只要做到「有相當理由確信是真實」即可。

    最高行政法院認為,製播新聞報導、評論或其他形式的節目,都屬於製播新聞的範疇,而且在談話性節目或政論節目裡,往往夾雜客觀事實的傳述及個人主觀意見表達,涉及主觀價值理念、意見表達部分,不涉及客觀事實,因此並不適用「事實查證原則」。

    此外,法律的抽象解釋,屬於行政法院進行司法審查的核心事項,行政機關沒有判斷餘地可言,而且不是獨立機關所做的決定都享有判斷餘地,《廣衛法》第27條第3項第4款,有關衛廣媒體製播新聞,是否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的判斷,屬於一般法律適用範圍,不涉及行政機關的判斷餘地。

    最高行政法院指出,依據中天電視所提出的證據資料,可以認定中天對於傳播的事實有相當理由確信為真實,沒有違反事實查證原則,NCC裁罰有違誤,原審判決撤銷處分並沒有問題,因此駁回NCC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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