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啟昱最新查緝專刊,照片看起來比實際年輕許多。取自刑事局
台鹽綠能公司前董事長陳啓昱涉光電弊案,無故未到聲押庭,失聯多日。台南地檢署11月4日發布通緝,但至今通緝第8天,上午仍未看到查緝專刊,引發外界揣測。對此,刑事局表示,台南地檢署書記官今天(11/11)下午主動聯繫刑事局偵查科承辦人協助,刑事局今晚也已經陳啟昱列入緊急查緝專刊。
專刊資料指出,南檢以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名通緝陳啓昱,陳的特徵為寬臉、略胖、戴眼鏡,查尋緝原因是涉證交法等案有逃亡之虞,可能出入藏匿處所在南部地區,如查獲立即聯繫刑事局。不過網友發現,專刊的照片似乎是陳啟昱的大頭照,而且年代似乎有點久遠,照片中娃娃臉與先前露面時的臉型有點差異。
警方也澄清,並非所有通緝犯均刊登專刊,通常是針對殺人、槍擊、擄人勒贖等重大暴力犯罪,認為犯嫌有危險性,且需民眾提供線索;台南市雙警遭外役監逃犯林信吾刺殺殉職後,矯正署也將外役監逃犯函文刑事局協請刊登專刊。
依警察機關犯罪及要案資料通報作業規定,專刊分為兩類,「緊急查緝專刊」是重大刑案,犯罪嫌疑人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涉嫌重大,尚未通緝,然有緊急追查緝尋必要;「要案查緝專刊」是犯罪行為對社會治安或金融秩序影響重大,並經通緝,有告知公眾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