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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劃法》中央、地方吵不休 立院法制局提解方!這些地方可調整

    2024-11-10 07:50 / 作者 胡家銘
    立法院朝野黨團為《財劃法》爆發激烈肢體衝突。資料照片
    立法院為《財政收支劃分法》吵得不可開交,財政委員會國民黨籍召委陳玉珍在混亂中,以3分鐘火速將修正草案送出委員會,再度引爆爭議。根據送出的版本,地方要從中央挖走6612億元預算,財政部憂衝擊中央施政與財政穩健,政院則喊話,盼在現行制度下確保各項建設穩定進行,強調若地方財源增加,許多事權也應回歸地方辦理。

    立法院法制局最新報告建議,提升財政自主,地方事權需調整,擴大統籌分配稅款規模,並搭配一般性補助款,釋出財源。

    《財劃法》已25年未能大修,隨著台灣各縣市發展與中央地方的權責分配改變,確實有檢討的必要,但在野版本一次從中央割下大筆預算,勢必劇烈影響財源分配,沒有充分討論之下,恐對國家財政造成嚴重影響。

    根據國民黨團版本,將中央、地方財政劃比例由現行75:25,修成60:40,要藉此改善地方政府財政收入。另外,重新規劃各縣市的「普通統籌分配稅款」計算方式及權重,22縣市佔全台人口比例分配67%;非六都的16個縣市分配15%;直轄市及其餘各縣市均分11%;縣轄的各鄉鎮市分配4%;首都台北市保留3%。

    這個版本,不只綠營強烈反對,國民黨立委柯志恩也有不同意見,直言3%首都稅對高雄市不公平;民眾黨立委黃珊珊也不滿,初審未經討論匆促立法。朝野黨團在委員會已爆發激烈肢體衝突,現在隔空交火,可預期未來難有好好討論空間。

    對此,立法院法制局最新評估報告認為,確實配合相關稅制檢討以符合法治及現行財政需求。法制局建議,提升財政自主,地方事權需調整,擴大統籌分配稅款規模,並搭配一般性補助款,釋出財源。

    法制局指出,直轄市與縣市均按統一公式來分配,維持財政立足點平等,避免縣市間的財政差距再擴大。其中,遺產及贈與稅的分成基礎,可由現行直轄市分得 50%、市及鄉(鎮、市)分得 80%, 修正為直轄市、市及鄉(鎮、市)均分得百分之 60%。

    菸酒稅部分,可參考在直轄市及各縣(市)徵起收入減除 1%作為稽徵及查緝經費後的19%,按人口比例分配直轄市及各縣(市)。福建省金門及連江2縣徵起收入減除 1%作為稽徵及查緝經費後的80%分配各該縣,其餘收入均列為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來分配。

    另外,法制局報告也認為,應確實發揮調劑地方財政盈虛功能,保障既有財源下,透過統籌分配稅款制度,建立誘因,讓地方強化財政,兼顧招商、污染產業回饋等,強化分配公式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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