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至今仍有超過70萬噸暫置垃圾待處理。綠色和平提供
今年9月統計,全台仍有73.4萬噸裸露垃圾待處理,環境部長彭啟明喊話台北市有餘裕多幫忙燒垃圾,但焚化爐有餘裕的豈止是台北市,長期以來中央放任焚化爐「不務正業」處理事業廢棄物,導致大量家戶垃圾無去處只能堆置成山,才是問題所在。台灣多數焚化爐都已運轉超過20年,運轉效能降低,從2017年起每年有1至2座焚化爐必須整改,預計2031年全部完成,因此近幾年,每年都有累積10多萬噸的一般廢棄物無法「消化」,到去年(2023)底已累積84萬噸垃圾,今年環境部協調及調度跨縣市代燒垃圾,但至今仍有超過70萬噸待處理。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一般廢棄物管理組組長蔡蓬培說,台北市的3座焚化爐,估計一年有餘裕幫其他縣市燒約12萬噸垃圾的量,實際台北市每年代燒約只有2.4萬噸,每年剩下的10萬噸,環境部希望能夠支應其他縣市渡過垃圾難關。
事實上,從檯面的數據來看,看似只有台北市有餘裕可以代燒垃圾,但是,長期以來事業廢棄物「乞丐趕廟公」,排擠家戶垃圾,且事業廢棄物含很多塑膠材質影響焚化爐效益等問題才是關鍵。
環境部希望有餘裕量的台北市焚化爐,可以多幫忙其他縣市燒垃圾。台北市環保局提供
累積73萬噸民生垃圾無處燒 年挪172萬噸燒事廢桃園市副市長
蘇俊賓在10月24日出席行政院會時就點出問題核心,環境部原先補助或輔導各縣市興建大型焚化爐,政策目的是為處理家戶垃圾,有餘裕才提供部分比例處理事業廢棄物,但目前各縣市焚化爐處理事業廢棄物的比例從10%到64%都有,一年處理約172萬噸事業廢棄物,卻放任家戶垃圾堆置,非常不合理。從數據來看,
去年(2023)全台灣焚化廠代燒事業廢棄物有10個縣市超過10萬噸,以數量來看,台北、高雄、新北、台中跟台南名列前5名,台北跟高雄都超過48萬噸的量最多。若以佔比來看,台北市超過6成最多,高雄市5成1居次,苗栗縣也佔了近3成比例排第三。監察院在2021年就曾針對焚化爐大量處理事業廢棄物,違反「民生垃圾在先,有餘裕才處理事廢」原則提出調查報告,指出除了台北市與高雄市有餘裕量外,其餘縣市焚化廠處理完一般垃圾後,幾乎沒有處理事業廢棄物的空間,但「沒想到各焚化廠還是繼續收受事業廢棄物,然後將一般廢棄物交由外縣市焚化廠處理的奇特現象。」
很嚴重的警訊是,早期焚化爐都還很年輕,能燒的總量符合當初的設計水準,可是隨著「年華老去,體力漸衰」,可以負荷的量能持續減少,全台焚化爐在2020年還有645.9萬噸的處理量,之後逐年下滑,去年只剩下597萬噸,減少了48.9萬噸,但是事業廢棄物的進廠量只是從182萬噸減少到171.5萬噸,只少了10.5萬噸,被優先排擠的是一般廢棄物進廠量,從2020年的465.1萬減少到去年的429.2萬噸,減少25.9萬噸,是事業廢棄物的2倍之多。
事廢近9成「找人處理」 20多年來法規形同虛設「自己的垃圾自己處理!」事實上,
環保署(環境部前身)早就注意到處理事業廢棄物的問題,2001年就修正《廢棄物清理法》32條,規定新設工業區及科學園區要在區內或區外設置事廢處理設施,原有的工業區或科學園區須在2004年12月31日前完成設置,可是法規長年下來形同虛設,沒有讓產生垃圾的事業單位自己負起處理責任。
去年指定的公告事業共計4萬6573 家,產出的事業廢棄物為2004 萬公噸,其中一般事業廢棄物產出量1856萬噸(92.62%),有害事業廢棄物148 萬噸(7.38%),近9成都是以廠外處理為主,共計1789萬公噸(89.27%)。
從數據來看,事業廢棄物多數仍是以再利用為材料、粒料等用途,卻又衍生了政府推動SRF(固體再生燃料)產業,部分地方政府及民眾質疑產生空污等爭議,環團認為目前「直接返回原製程再利用」僅約佔1成,才是未來該強化的方向。
事業廢棄物的再利用,中央推廣的是SRF,卻引發地方政府及民眾反彈。環境部提供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說,「事業廢棄物應該要總量管制,不能讓廢棄物成長下去,台灣那麼小,掩埋場一定不夠用,焚化爐蓋再多也不夠用」,環境部一直忽略的是廢棄物循環再利用,不是只有燃料化一個途徑,必須要更多資源化再利用。
因為,不重視廢棄物的資源化,一昧只是焚燒或掩埋,衍生的問題很多。送到焚化廠的垃圾中,塑膠約佔2成,是焚化爐熱值主要來源之一,但燒塑膠,因為其熱值高,會造成高溫腐蝕;如果其中又含有氯、溴等鹵素,則會產生更多酸性氣體,導致腐蝕更加嚴重,並造成飛灰產量的增加。
其他像是營建廢棄物或汽車粉碎殘餘物等,因為含氯和溴等物質,焚化時容易腐蝕爐體,也會導致焚化爐破管停爐、壽命縮減。
事廢應比照空污排放 採最佳可行技術減量謝和霖呼籲,事業廢棄物也應該比照空污排放的最佳可行技術,指定廢棄物要採最佳可行處理方式,讓其資源化。例如焚燒高鹵素廢塑膠,都會影響焚化爐,造成維修費用高及爐子容易破裂等風險,就應該採取其他處理方式而非直接燒掉,採取方式是先把鹵素除掉,以水熱碳化將碳化物分開,雖然成本會提高,但本應是業者要負起責任,而非全民買單。
除了產生事業廢棄物應自己燒的法令形同虛設,
另一個各地「視若無睹」的法令是「焚化爐的調度機制」。依照現有相關法律的順位,焚化爐的優先順序是縣市內的自己一般廢棄物優先處理,其次有餘裕再由中央調度,最後才是可以燒事業廢棄物。蔡蓬培坦言,法律順序很清楚,但地方不願意配合,法律面也的確沒有罰則,只能用三個機制作為誘因。一是若地方願意配合調度垃圾,中央會在添購垃圾車、修焚化爐或整理掩埋場,給予補助款來做。二是考核機制,配合度較高的縣市,給予比較高分數。三是獎勵金,針對特定緊急事件,協助代燒垃圾縣市,中央每噸貼補幫忙縣市2000元。
不過,蔡蓬培說,這3個招數對財政較不充裕的縣市才有誘因,本身財政狀況較好的縣市是沒有用。
漲價+利益分配 事業廢棄物成可瓜分的大餅此外,「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各縣市民意機構,為了不讓其他縣市太多垃圾進到自己的焚化爐燃燒,會用各種機制「技術性抵制」。
例如有4座焚化爐的高雄市,之前幫很多縣市代燒垃圾,但前幾年改變方式,幫忙代燒垃圾不收費用,但是該縣市必須允諾回運1.67倍的焚化爐底渣,有些縣市評估,運送垃圾去高雄,再將底渣運回,還要再打成再生粒料花一大筆錢,一來一往的成本更高,至今有些縣市還欠高雄很多須清運的底渣,也因為這緣故,很多縣市之後評估都不送高雄代燒垃圾。
各地方政府對於焚化爐調度,採取很多策略。高雄市環保局提供
另一種方式是「抬高價錢」,有些縣市例如苗栗縣,處理縣內一般廢棄物處理費用為每噸1600元,縣外一般廢棄物處費為3000元,與一般事業廢棄物的每噸3200元所差無幾,這使得其他縣市請苗栗代燒垃圾意願降低。基隆市則是從今年起將其他一般廢棄物的每噸2700元,跟事業廢棄物一樣都調高到每噸4650元,不僅造成其他縣市不會送垃圾代燒,就連基隆在地的封閉型社區,因為成本大幅增加,也只能將垃圾往其他地方處理。
蔡蓬培道出環境部的無奈與無力,因為垃圾處理是地方自治權限,因此調度方法怎麼修,地方還是會有不同招式。
各縣市的焚化爐「壁壘分明」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牽涉到地方政治人物的「利益分配」。很多地方民意代表本身、其家屬或是其重要樁腳有開設環保公司,須處理事業廢棄物的生意,因此焚化爐的「量能分配」,都是講定OOO可以分配多少quota(額度),XXX一年要給多少「好康」,這也是中央根本難以撼動的原因。
環境部有官員私下透露,全台其實不是只有台北市焚化爐有「餘裕量」,而是相較於其他縣市採公辦民營焚化爐,台北市3座焚化爐都是公辦公營,相對比較「單純」。
謝和霖說,由於事業廢棄物的處理設施昂貴,掩埋場費用非常高,即使焚化爐調漲費用,事業廢棄物還是會透過各種關係到垃圾焚化爐,因為相對成本還是偏低,因此,正本清源,還是要正視事業廢棄物的減量議題,否則垃圾處理問題永遠難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