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翁曉玲。廖瑞祥攝
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憲法法庭昨天判決國會改革修法大部分違憲,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今表示,若順著大法官稱「立法院無權要求制定對行政官員相關規範」的邏輯,那憲法也沒要求立院有遵守憲法法庭判決、釋憲案的義務。
翁曉玲說,大法官今天做出違憲、違法判決,立法院本於機關忠誠義務,會在合乎憲法意旨下,制定更合理、最符合民意與強化國會監督的相關法律,不需要也沒有義務去遵守這樣違憲的憲法判決。
翁曉玲批評,大法官昨天判決將這次國會改革修法中具有強制力、約束力、真能達到監督行政機關的規定都判決違憲,這番作為有學術與法治良知?大法官透過釋憲壓制立法權、膨脹行政權,台灣將成獨裁國家。
翁曉玲認為,這次釋憲案與前陣子實質廢死釋憲案,大法官就是在做反民主、反民意釋憲,成為阻擋國會監督政府最大幫兇;將國會改革重要規定都宣告違憲,對台灣民主法治發展影響重大。
翁曉玲表示,立法院通過國會改革修法,是要讓我國成更民主法治國家,讓分權制衡有更好發展,但憲法法庭昨卻稱憲法未賦予立院制定法律,界定質詢權行使、規定行政首長有答詢義務、以制裁方式強制首長備詢等權。
翁曉玲說,憲法法庭昨天解釋還稱人民在憲法上沒有配合立院行使職權義務,立院也不可要求人民配合調查委員的調查。
翁曉玲揶揄,按大法官邏輯,憲法也沒授權司法與行政機關可要求人民配合調查,更沒有說可處罰提供假資料、說謊話與做偽證的老百姓,現在存在的相關處罰規定是否都違憲?大法官應盡早做出釋憲判決保護人民說謊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