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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委提紀念日放假法制化 內政部:若全放總日數將達全年1/3

    2024-10-23 12:41 / 作者 陳祖傑
    內政部次長吳堂安出席「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公聽會。陳祖傑攝
    朝野立委提案要提升現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位階到法律,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10/23)早舉行公聽會,內政部次長吳堂安會前受訪表示,修法要有共識,內政部會再審慎評估,接著他在報告中指出,現行紀念日及節日放假日計11日,各立委針對紀念日及節日放假日數的提案不一,少者12日,多者達18日,若加上週休二日,全年放假總日數將達全年日數3分之1,必須審慎衡酌。

    朝野立委提案推動「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法制化,不過各立委主張不一,原住民立委伍麗華、陳瑩及高金素梅皆提案增訂8月1日為原住民族日,國民黨立委陳玉珍則提出增設823紀念日,緬懷當年經歷戰爭烽火、犧牲奉獻的全體軍民,國民黨牛喣庭則主張4月7日訂為「言論自由日」,紀念以自焚明志的鄭南榕。

    內政委員會今天舉行公聽會,邀請各界代表討論「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升階到法律的可行性,吳堂安會前受訪表示,今天公聽會最主要目的要聽大家意見,修法要有共識,最後內政部會再審慎評估。

    吳堂安接著在報告時指出,各委員提出的草案主軸大概分為兩個面向,ㄧ個是以「紀念日及節日」為主軸,另一個以「國定假日」為主軸,現行實施辦法的架構是採用前者,分別規定名稱、日期、慶祝或紀念方式,以及是否放假及補假規定等;而後者僅明列放假之紀念日及節日,哪一種立法主軸較貼近我國當前民情,有待討論。

    吳堂安表示,現行紀念日及節日放假日共11日,包括和平紀念日、國慶日、端午節等,另尚有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勞動節及軍人節等,特定人員分別放假1日,不過各立委針對紀念日及節日放假日數的提案不一,少者12日,多者達18日,若加上週休二日,全年放假總日數將達全年日數3分之1,是否妥適,仍須廣泛聽取各界意見,審慎衡酌。

    吳堂安說,有部分委員提案將上班日與放假日的調整納入草案中規範,但內政部認為應考量上班日涉及各行各業之運作需求,是否納入條例作硬性規定,或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勞動部另行彈性處理,同樣有待審慎討論。他強調,增加放假日需同時考量人民權利義務、政府為民服務效能、工商企業運作、產業營銷成本、民眾休閒活動、交通運輸調度及金融結匯股市交易等各層面問題,由於影響層面甚廣,需凝聚各界共識。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在報告指出,台股今年度1月至9月每日平均成交值約新台幣4,255億元,考量證券集中交易市場的休假日與銀行業通行假日原則相同,如果年度休市總日數較國際主要股市年度總休市日數多,可能會因其他國家的資本市場仍在進行交易,而減少台灣股市反映國際經濟動態,亦可能會對投資人交易及資金調度有所影響。

    原民會副主委鍾興華Calivat‧Gadu表示,有許多原住民族人普遍反應放假日數不足,難以完整傳承,而且多數族人現居都會區,單就往返家鄉或部落所在地就要花上半日至1天的時間,放假日數影響族人參與意願。為推動全民原住民族教育,原民會建議,若全民能各擇定至少1族之歲時祭儀給假,將能創造全民原教之時間與空間,透過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假落實全民原教的目標。

    行政院主計總處在報告指出,影響一國經濟發展的因素甚多,包括資源、生產力、產業結構、所得、人口、法規制度等,紀念日、節日及假日總數之多寡,可透過彈性調節人力、數位化及自動化等機制降低影響;另一方面,休閒時間增加有助於刺激民眾在零售、餐飲及觀光旅宿等行業之消費,且適度休息,有利於提高勞動生產力。

    國家發展委員會則指出,現行我國國定假日為12天,與歐美國家相當(美國10天、英國8天、德國10至13天、法國11天),但少於亞洲鄰近國家(日本16天、韓國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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