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廖瑞祥攝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今(10/17)開庭言詞辯論,雙方炮火猛烈,檢方痛斥涉案官員為求關愛,竟與林姿妙「合謀」、「集團作案」;親自答辯的林姿妙則反擊,聲稱遭「張冠李戴」羅織罪證,飽受折磨。
本案起訴重點在於林姿妙2018年競選縣長期間,曾利用92號土地設競選總部,為了免拆,並接續作為韓國瑜總統大選宜蘭競總之用,對於同地主另塊1558地號土地,給予免徵112萬元土增稅,而縣府官員明知違法,仍協助解套,不正利益約240萬元。
此案被告多達10人,但不少人在準備庭時當庭翻供,指控檢廉「不正取供」,聲請勘驗偵訊光碟,至今仍在審理。
宜蘭地院今再開庭進行言詞辯論,檢方花約1小時論告,針對被控不正訊問一事,指出被告都有辯獲人陪同,「難道他們都是人形立牌嗎?」,要被告們不要不利於林姿妙的部分,就主張不正訊問。
檢方更批,財稅局、農業處及建設處等涉案官員,為了林姿妙私利及盼獲得關愛、升官,竟多次開會為她解套,甚至不惜修正宜蘭縣臨時性建築物管理辦法,這些行為就是「集團作案」、「合謀」,「官箴敗壞,莫此為甚」。圖利與便利一線之隔,但證據顯見為圖利。
林姿妙親自答辯,表示廉政官提供的監聽電話是「張冠李戴」,把和壯圍鄉農會理事長對話,誘導為與地主陳正勳的通話,並稱這些公務員都已做了30多年,快要退休,怎麼可能為了一張農業證明亂來、一通電話葬送生涯?她也再度強調自己清白,一生沒做壞事,為這場官司備受折磨,相當難過。
被告縣府官員則表示,檢廉辦案不採信公務人員的專業意見,反而以圖利罪名起訴,導致案發後許多公務員士氣低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