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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京華城案「認罪」仍確定羈押! 沈慶京「心腹」二度抗告被打臉原因曝

    2024-10-17 17:14 / 作者 侯柏青
    檢察官提訊沈慶京的心腹朱亞虎。資料照。呂志明攝
    檢廉追查京華城弊案進入深水區,查出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心腹」的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疑扮白手套幫忙疏通,檢方9/28聲押他獲准,朱亞虎雖然向高院抗告成功,但台北地院開庭後仍二度裁定羈押禁見。朱亞虎日前二度委託律師提抗告被打臉,高院今天裁定駁回,他無望恢復自由。

    檢廉追查京華城弊案,查出綽號「威京小沈」的沈慶京,涉嫌透過曾任台北市兵役局長的朱亞虎協助疏通,檢方發動偵蒐後,9/28聲押柯文哲「大帳房」李文宗和朱亞虎獲准,兩人都提抗告,但高院駁回李文宗抗告、朱亞虎部分發回北院更裁,但朱亞虎仍遭羈押禁見。

    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資料照。呂志明攝

    北院羈押理由認為,朱亞虎雖承認檢察官聲請書所指的「部分事實」,但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賄罪,犯嫌重大。他雖坦承行賄金額及範圍,但根據卷證裡的其他資料以及相關共犯或證人陳述,仍有疑點待釐清。

    北院認為,被告為了避免受重刑,縱使「暫時」坦承部分事實,仍有可能在將來偵審過程避重就輕、翻供。為保障被告將來反對詰問權及證人證言的貞潔,因此認定他有勾串證人、共犯及滅證的高度可能性。

    朱亞虎提抗告,高院審酌兩天後駁回。

    高院合議庭指出,一審認定,朱亞虎犯罪嫌疑重大,有串滅證之虞,為了保全證據,加上本案是行賄公務員,影響國家層面深遠,如果只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的手段,不足以確保追訴程序順利進行,因此有羈押禁見的必要性。這些論點並沒有違誤或不當。合議庭認為,朱亞虎抗告無理由,應予駁回。

    本案合議庭成員為審判長曾淑華、受命法官李殷君及陪席法官黃惠敏。而朱亞虎本次提抗告遭高院駁回後,確定羈押禁見2個月,短期內難恢復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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