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歐芯萌攝
民進黨廉政會今晚(9/25)舉行例會,廉政會主委邱駿彥於會後說明,本次會中主要討論3起案件,包括台南立委林宜瑾、新北市議員林銘仁與高敏慧,3人都是涉嫌詐領助理費,目前林宜瑾、林銘仁僅立案,高敏慧已被罰停權6個月。他強調,基本上一審若遭判決,大多都是處分停權3個月或6個月。
邱駿彥表示,第一案,針對林銘仁詐領助理費案,林銘仁已經被收押禁見,因此今天先立案,依照廉政條例,一審判決有罪就要除名或停權,所以目前收押禁見還沒有要處分。過去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台南市議長邱莉莉是因為赫赫有名、動靜觀瞻,因此收押禁見後才會馬上停權,但對一般知名度不高的黨員,還是依照廉政條例來處理。
邱駿彥指出,第二案,林宜瑾已經交保,依照程序規定,廉政會一定要給當事人辯護機會,林宜瑾本人也有回函給廉政會,回函內容不涉及有無罪,只是她希望等「判決確定」再做處理。判決確定的意思,基本上要等到三審,但廉政會不能等那麼久,目前已經立案,也是等一審判決就會做出處分。
邱駿彥提到,第三案,高敏慧目前已經被法院判決一審有罪,所以今天廉政會決議停權6個月。高敏慧現在已經被關在監獄裡,停權對她沒有太大影響,但畢竟違反廉政條例規,所以還是該有處分。
邱駿彥補充道,高敏慧很早就有一個案子,她2009年的時候就已經被判貪污,當時就處理過了,現在在監獄服刑就是這個罪。今年1月她又被判詐領助理費,依偽造文書、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被判刑2年6個月。
邱駿彥說,今天這3案都是詐領助理費,看來這個問題是歷史共業,幾年前很多議員也都有詐領助理費的問題,檢察官覺得此風不可長,所以現在審理案件變嚴格。檢察官通常會用貪污罪起訴,但到法官那邊,如果助理費所得小於支出,加上並非落到私人口袋,法院就不會以貪污治罪條例處理,而是判決偽造文書罪,那廉政會一般就是決議停權3個月或6個月。
邱駿彥續道,若被判決為偉造文書罪,其實這並非民進黨廉政條例規範的範圍,但畢竟詐領助理費遭起訴時是貪污罪,這樣的行為對於民進黨的形象還是有影響,就必須要停權處分,只是非必要不會像鄭文燦被停權那麼久。希望透過這些,提醒民進黨從政委員不要亂搞,民進黨已經第三次執政,執政太久一定會出現問題,廉政會希望警惕大家不要隨便亂來。
另外,邱駿彥透露,10/30廉政會將開會討論2案,也都是被判偽造文書罪,屆時將會請涉案的雲林鄉長陳建名、新北市議員周雅琳到案說明,廉政會依照程序要給當事人辯白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