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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送員強制險「得自付」Foodpanda遭南市府開罰 法院判撤銷,南市喊上訴

    2024-09-08 19:52 / 作者 曹岡陽
    foodpanda外送平台。資料照片。廖瑞祥攝
    外送平台是許多人仰賴的重要工具之一,但如何規範卻仍有爭議。台南市政府去年以「台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認為Foodpanda平台未替外送員保險,處6萬元罰鍰;Foodpanda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日前認為,地方政府無權要求外送平台業者負擔保險,因此判原處分及訴願決定均撤銷。對此,台南市政府也已提上訴。

    台南市政府去年5月裁罰新台幣6萬元,富胖達不服提起訴願,遭台南市政府駁回,於是提起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於8月底判原處分及訴願決定均撤銷。判決指出,雙方爭議在於保險是否屬於地方自治事項,以及台南市政府依外送平台自治條例作成原處分有無理由。

    判決內容指出,相關保險事涉駕駛人與交通事故相對人間權利義務關係,難謂屬於勞資爭議、勞工安全衛生勞工行政事項,且富胖達公司無法以要保人身分為外送員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加上外送員可能跨縣市執行業務,業者難以事先為偶而進入台南市外送員投保。

    台南市政府勞工局長王鑫基今天回應,工商輔導及管理屬「地方制度法第18條」地方自治範疇,外送平台業者義務不是「投保」,而是「負擔保費」,業者倘能負擔保險契約所生相關費用,亦屬履行南市外送平台自治條例規定義務,並無牴觸保險相關法令問題,勞工局已提起上訴。

    另外,王鑫基表示,「南市外送平台自治條例」正式實施後,勞工局積極運用檢查、宣導及查核等策略,協助外送平台業者及外送員了解條例規範內容,同時督促業者落實相關規定,至今裁處外送平台業者22件,裁罰177萬元,主要為未依規定為所屬台南市外送員投保。因此要求在台南市從事外送服務的外送平台業者,應依自治條例規定提供外送服務員必要保險,以保障外送員遭遇事故時,能無後顧之憂,且應主動安排外送員接受新進及在職教育訓練,督促外送員確實遵守交通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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