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黨成員王炳忠等4人,被控為中國籍人士周泓旭吸收,在台灣發展組織,涉犯《國家安全法》,一審法官認為並無實證證明王炳忠等人涉案,判5人皆無罪;檢方不滿判決上訴二審,高等法院今(5月13日)駁回上訴,維持判決王炳忠等5人無罪。但高院惟恐周泓旭離境,影響後續審判,因此將周繼續限制出境8個月。
檢方調查,王炳忠、侯漢廷、林明正3人在2014年時結識周泓旭,4人並涉嫌接受中國國台辦人員的指示,組成「新中華兒女學會四人核心決策小組」、「星火秘密小組」等組織。
檢方也指控,王炳忠另外成立「燎原新聞網」、「台大中華復興社」,並以此吸收成員加入,並依《國安法》將王炳忠等5人起訴。
一審審理時,法官認為「新中華兒女學會」是新黨榮譽主席郁慕明成立,期用途僅宣揚自身理念;「台大中華復興社」是台大的社團;「燎原新聞網」則是王炳忠自己成立,皆與中國勢力應無關係,而檢方的組織名單,應為王炳忠等人的支持者,最後判王等5人無罪。
檢方不滿判決結果上訴高等法院,痛批王炳忠等人替中方發展組織如溫水煮青蛙,早已開始,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且「原審判決對國家安全的保護,連竊盜罪都不如」,均應改判王炳忠等5人有罪。
二審的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期間,王炳忠等5人均辯稱無罪。高院今天宣判,仍維持王炳忠等5人無罪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