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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華城聲明:被北市府霸凌逾37年「為20%容獎付出極高代價」

    2024-07-18 21:53 / 作者 綜合中心
    京華城外觀。廖瑞祥攝
    威京集團所屬的京華城商場,因為容積率大幅調高遭外界懷疑柯文哲在擔任台北市長期間,替財團量身打造、疑涉弊端,台北市議員游淑慧日前受訪表示,有委員發現金流有異狀。對此,京華城公司今天(7/18)發布聲明強調,京華城對容積率的取得一切合法,但過程中遭北市府霸凌37年以上,甚至政治人物抹黑影射「疑似金流」,忍無可忍才對台北市議員游淑慧提起加重誹謗告訴。

    京華城說明,台北市自72年制定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起,所有商三的法定基礎容積率皆為560%,但對於「捐地」並無任何法律規定。然而,在京華城配合北市府政策,工業區趕出台北市,京華城從興建工業大樓改為商業大樓過程中,台北市政府卻堅持要求京華城捐地30%,但同意保障原核准申請興建的120284平方公尺的樓地板面積、及商三法定基準容積率560%。京華城考慮到開發地區民眾的福祉,最後同意捐地30%土地給北市府。京華城於86年捐出開發案基地的7913平方公尺(約2400坪)土地給北市府興建公園,也就是現在的復盛公園,目前市價為240億元。

    聲明指出,京華城不僅捐地30%,在北市府大街廓完整開發的政策與要求下,京華城還代替開發案基地的西北側小地主捐地600平方公尺(約181.5坪,以目前土地市價計算約18億1500萬元),讓西北角地主無須付出任何代價,即獲得商三法定基準容積率560%;此外,民國85年,京華城球體建築在領取建照前,北市府竟額外要求京華城再捐贈2.2億元興建公園廣場設施和偶戲博物館,否則不發給建照;同時,也要求京華城提供20%樓地板面積,作為停車公共空間使用。

    聲明提到,捐地3成後,容積率竟打7折。原本是配合政府都市計畫政策,依循法令規範開發建設,台北市所有商三土地的法定基礎容積皆為560%,在京華城同意捐地30%給北市府後,北市府對容積計算作出邏輯錯誤的解釋。在台北市都市計畫公告上載明,京華城應捐地30%,商三法定基準容積率為560%,「依整個基地面積計算為392%(70%X560),但不應損及其原已申請執照的樓地板面積120284平方公尺為標準」。

    聲明痛批,令人不解的是,北市府在京華城捐地30%之後,也將容積率打7折。豈有建案在捐地之後,容積率反而變少之理?公務員的錯誤解釋,導致京華城容積率爭議數十年,今後還有哪個建案敢捐地給政府作公益使用。京華城捐地給北市府後,反遭誤認容積率只有392%,不斷地向郝市府陳情,未獲處理。直到105年監察院糾正台北市政府,確認京華城的容積率為560%。

    聲明並指,北市府無故刪除京華城原受保障12萬0284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北市府都委會在106年12月21日釐正京華城的法定基準容積率為560%,卻又在無法令依據下,認為京華城原先核准保障允建的12萬0284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僅能「一次性使用」,不僅違法,亦傷害京華城的財產權。

    聲明強調,京華城在109年7月起,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自提細部計畫,依照法令規定進行公展,並經北市府都委會研議與審議,北市府都委會於110年9月9日審議通過,依照通案性原則,參照都更精神,給予20%容積獎勵,北市府一併要求京華城後續申請的容積獎勵項目應符合「公益性、對價性等通案原則」。因此,京華城投入三項城市創新,包括綠建築、智慧建築、耐震建築等鑽石級標章,興建與管理費用至少須花費25億元以上。此外,北市府再要求京華城提供87.7億元的保證金,若未達標,即沒收保證金。

    最後,聲明指稱,北市府如此嚴苛標準,京華城付出極高代價,才獲得20%容積獎勵,京華城再以44億元向北市府購買30%容積移轉,總容積率才獲得840%(560%X(1+30%+20%))。京華城付出的代價如此之高,超過常情,等同被北市府霸凌,對照最近西華飯店危老改建容積率高達933%,何來「柯市府多送威京50%」之說?

    京華城日前到台北地檢署具狀控告游淑慧涉犯加重誹謗罪,北檢今日以傳喚京華城董事長陳玉坤、時任鼎越開發公司董事長朱亞虎到案,檢察官也傳喚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到案,但沈請假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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