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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強駐外人員職場友善與安全 林佳龍宣示優化機制三方向

    2024-07-12 18:09 / 作者 李佳穎
    外交部長林佳龍。廖瑞祥攝
    近期外交部駐外館處的爭議連環爆,繼駐美代表俞大㵢被踢爆濫用公帑購買奢侈品,駐世界貿易組織(WTO)代表羅昌發、駐斐濟代表陳盈連、駐美代表處副組長魏月涵都爆發採購與人事管理的爭議。為此,外交部長林佳龍今(7/12)日在臉書上公布優化處理機制3方向,盼打造友善職場。

    林佳龍首先表示,最近幾件受到社會關注的爭議事件,他知道外交人員往往在前線全力為國家打拚為台灣爭取國際空間,守護國家權益,同時也承受巨大壓力,因此嚴肅看待仁可能遭遇職場霸凌、性騷擾的風險。

    林佳龍提到,經過內部研議後,以保護當事人隱私為優先,依法辦理,決不護短,建立組織文化用高標準面對性騷擾和霸凌事件,未來將透過「暢通保密的申訴管道」、「有效課責」、「加強宣導與預防」等3方面優化處理機制,打造友善職場。

    「暢通保密的申訴管道」部分,林佳龍提到,已經在內部網站設置「性騷擾防治專區」和「職場霸凌防治專區」,提供同仁申訴專線、傳真、電子郵件與流程,最重要的是「調查過程全程保密」、「保護當事人隱私」,屆時將全程由調查小組受理,調查過程全程不公開,當事人的姓名或其他足以辨識身分之資料,均予保密,以避免當事人二度受害。

    林佳龍也承諾,外交部對於申訴案,均秉持保密、客觀、公正及公平原則,對於勇於通報、協助提出申訴或協助他人申訴和調查的同仁,絕不會有不利處分和不當的差別待遇。他也歡迎大家使用部長信箱,「如果同仁有建議和想法,希望可以讓我們知道、有協助你的機會。」

    「有效課責」部分,林佳龍說重話,對於涉犯性騷擾、職場霸凌事件的行為人,經調查屬實者,將從重議處,處以記過、調部,或調非主管職等處分,並視情節輕重列為「不適任外派人員」,或是作為升遷評估要素之一,以示警惕。據了解,各單位及駐外機構若發生性騷擾事件,將列為當年度考績甲等比例的重要依據。

    針對性騷擾案件,2023年至今的行為人都已經調部及核予「記過」以上處分;如為主管人員,則核予「大過」處分,並降調非主管職。至於職場霸凌案件,若未能成案,外交部也將依據調查結果檢討及改善單位內部管理措施,並依調查小組建議作適當處置,並關懷雙方當事人追蹤後續情形。
     
    「加強宣導與預防」則是將利用館長及館員返國述職、赴任簡報、新進人員訓練等場合,宣導性騷擾防治和職場霸凌防治,分享處理性騷擾事件的實務經驗及監察院糾正重點,並課責館長善盡工作場所主人責任,保護同仁避免受到不當侵害。監察院曾於今(2024)年因外交部未能及時針對前駐菲代表徐佩勇的性騷案立案調查而提出糾正並彈劾徐佩勇。

    ​今年7月至9月將率先辦理6場駐外機構「性騷擾防治宣導」線上課程,課程中彙整2023年迄今涉犯性騷擾事件行為人之處置情形及法律效果,包含不得陞任、考績不得考列甲等及監察院彈劾等,並通函部內及駐外機構知悉,要求主管於公開場合宣達;完成課程後必須完成性平知能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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