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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院:10日內須跑完全部覆議流程,拖太久會來不及

    2024-06-06 12:16 / 作者 歐芯萌
    政委林明昕解釋,覆議期限是下周五前要跑完全部流程。翻攝立法院直播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6/6)於院會拍板,對於立法院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增訂「中華民國刑法」第5章之1章名及第141條之1條文,政院提出覆議。有關民團建議10日後6/14再提出比較好,盡量延長法案最後被通過實行的時間,政委林明昕解釋,憲法規定是「10日內要跑完全部的流程」,目前推算期限是下禮拜五之前要完成所有程序,否則就來不及提出覆議。

    媒體提問,有關「立院職權修法」提出覆議的時間,民團建議政院壓線提出,也就是6/14再提出比較好,為何昨天立法院送達行政院之後,行政院今天就火速通過覆議案,有何考量?今天就會送請總統核可嗎?

    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表示,覆議的部分,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行政院需要在10天之內,經總統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政院考量到立院正在進行總質詢,還有快要端午連假,所以用最快速度做出因應。政院昨天下午收到立院函文之後,就立即做出回應。至於總統什麼時候會核可,這部分行政院也沒辦法替總統做回應。

    政委林明昕解釋,依照憲法規定,是送達10日內要完成,不是送達後10日後,差別在於從哪一天開始起算。昨天下班前法案從立院送到政院,就已經算1天了,「所以我們已經被吃1天了」。第一天很晚才送件,所以算到第10天正好是下個禮拜五,這個時間點也很緊張,已經又接近周末,稍微拖一下時間就過去了,就會來不及提出覆議。

    林明昕指出,考慮到這一點,該政院可以控制的程序,政院盡速先處理。政院沒辦法控制的程序,比如總統核可時可能思考再三或有其他考量,這部分也要考慮到時間成本。他強調,10日內一定要完成全部的程序,把覆議函都跑完、送達立法院,時間一定要掐得很準。

    林明昕表示,今天下午是否呈文給總統,記者會的同時,政院同仁也在作業處理這件事,但目前沒辦法確定今天就會完成。因為還要檢查呈文是否有錯字、條文條號有沒有弄錯,或是有什麼思考不周的地方,這些都會影響總統做出正面或負面的判斷。所以政院也可能明天才送件給總統,也有可能今天就送,當下沒辦法確定時間。

    陳世凱重申,政院送件時間還沒有確定,總統那邊需要多少時間來核可,這也不是政院能夠控制,所以什麼時候能送立院,目前沒辦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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