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陳品佑攝
前懲戒法院院長李伯道去年因性騷女下屬「被退職」,遭監察院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放馬後砲決議「評鑑成立」並建議撤職。不過,法評會另接獲兩被害人申訴遭李職場霸凌,法評會5/10認定有霸凌但未達「情節重大」決議「評鑑不成立」,引發司法界及輿論砲轟。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出馬收爛攤,今天通過由司法院逕送監察院審查。
李伯道到底怎麼霸凌2名下屬?根據法評會決議書指出,下屬A女控訴,李伯道指示幫他蒸便當時要分別注意「菜」、「肉」、「飯」的受熱時間,如果青菜蒸到「變黃」就會挨罵,李伯道還責怪A女用鐵刷洗壞便當盒。A女控訴,某日媽媽因為要開刀住院因此被迫向李請假,李卻大聲責罵她「有跟妳講過不要隨便請假」、「家裡都沒有別人嗎」、「為什麼都是妳要請假」,李還曾用台語羞辱「妳的頭腦裝什麼」。
下屬B女則痛陳,某次她要去掃墓因此向李伯道請假半天,李伯道卻說,「妳去其他法院問,沒有人利用上班時間去掃墓,我們法院工作太輕鬆了」,李伯道還叫她教育公婆「哪有人在上班時間掃墓」,逼得B女只能直接放棄請假。
有一次,B女得帶小孩就醫被迫臨時請兩小時假,李伯道卻反問她,「妳的先生職級比較低,為何先生不多分攤一點家務」。此外,某一次院長室後面窗戶換氣密窗,李伯道要求B女確認是否竣工,B女查看後,懷疑窗框可能沒有擦乾淨,李伯道斥責她,「是這樣嗎?妳在家都沒有做家事嗎?任由同仁亂搞,自己沒有來監工,還要我院長來指正。」
B女還說,李伯道動輒指示她去處理院長宿舍噪音問題,讓她身心飽受折磨,某次週六晚上她沒接到電話,李伯道隔天就打電話痛罵她「讓機關蒙羞」。
李伯道雖然喊冤,但法評會綜合判斷後,認為李伯道在A女、B女想請假時,以質問、駁斥方式回應,在未達工作要求時動輒指責,使兩人飽受壓力,已經逾越合理管理權行使必要程度,有損友善職場的建立。不過法評會又說,李伯道當時身為懲戒法院院長,這些言行應有個人領導統御的處事風格,屬於內部管理措施失當,由於未損及司法威信,也沒有影響一般民眾權益保障,且情節並非重大,與《法官法》規定要件不符合,因此請求不成立。
沒想到,法評會的決議引發司法界和媒體砲轟,司法院決定補破網,今天提案人審會討論後,認定李伯道言行失當已超過管理權限,已構成職場霸凌,人審會再循法官蔡明宏的案例(法評會認定超過時效不成立),依《法官法》第51條第2項規定,由司法院逕行移送監察院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