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林俊憲。 林俊憲國會辦公室提供
內政部於去年7月發布修正《警察人員陞遷辦法》,警政署表示因應新型犯罪型態,員警特殊功績亦須與時俱進,增訂「執行警察任務對國家社會具有卓著功績之特殊貢獻」,亦為特殊功績陞職事蹟之一,不再以「冒生命危險」為陞職必要條件;另為避免申報寬濫,具體特殊貢獻事蹟認定,須由特殊功績陞職審議會公開審議。對此,民進黨立委林俊憲今(3/19)召開記者會呼籲,警政署應檢討具特殊功績警察破格陞遷的規則與標準。林俊憲說,每年能夠符合該辦法的勇警已非常少,該年度掛零也很常見,但即使門檻如此高,提報審查後的通過率卻仍僅一半,且標準不明,看得到吃不到,嚴重影響基層員警士氣。
林俊憲指出,近期台南市和高雄市警局聯合攻堅緝捕一名毒品及槍械案件通緝犯,與歹徒發生槍戰,整起案件共提報3名英勇警員替他們申請破格陞遷,卻被警政署審議會以其中2員未符「居首功」要件、1員未符「冒生命危險」要件為由不予通過。
林俊憲說,這結果傳回地方警界引起議論,因為能被提報破格陞職的警員少之又少,代表他們的功績已深獲第一線同袍和長官認可,而地方認為最有資格的勇警,卻被警政署認為未「居首功」,標準究竟誰來判定?實在令人不解。
林俊憲認為,所謂「居首功」,照字面意義來解讀,也就是在該起案件中功績最⼤者,而各地警局既然都已提報申請,代表他們認為這些勇警就是最有功績者,怎麼到了警政署這關卻反認為他們未「居首功」?這樣的未通過理由邏輯根本不通,也等於是變相不信任第一線地方警局的判斷。
林俊憲強調,近年發生多起警員受傷甚至死亡的重⼤治安案件,促使政府推動「警械條例」修訂等多項警政改革,但這些都只是讓他們執勤更順利的基本功,獎勵也一樣重要,破格陞遷機制應該更具體化、透明化。
林俊憲喊話警政署以及主掌⼈事的內政部人事處,應全面檢討審議流程,相信第一線地方警局的判斷,提報上來後應從寬認定給予破格陞遷,這是對第一線警察最基本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