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院黨團今提出國會改革方案。資料照片,廖瑞祥攝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日前公布32項優先法案,其中國會改革是重中之重。國民黨團今(3/4)正式提出國會改革相關法案,包括立法院正副院長記名投票、強化人事同意權審查暨記名投票、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國會調查權、聽證權及藐視國會罪、偽證罪等。其中藐視國會的罰則,情節重大者經院會決議送司法機關,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
國民黨團上午舉行黨團大會,討論國會改革相關法案,黨團總召傅崐萁會後受訪指出,為回應多數民眾對國會改革的期望,國民黨團會做好相關監督的工作,經黨團會議討論,會正式提出國會改革版本。
根據國民黨團的國會改革法案,內容分別為立法院正副院長記名投票、強化人事同意權審查暨記名投票、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國會調查權、聽證權及藐視國會罪、偽證罪等。
其中,針對藐視國會的罰則,國民黨提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修法內容指出,被質詢人質詢的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除對國安有立即明顯的危害,或依法應祕密的事項,不得拒絕答復、提供資料、作虛偽不實陳述或有其他藐視國會的行為。
依照提案內容,違反規定者,由主席或質詢立委提議,出席委員五分之一以上連署或附議,經院會決議,可處被質詢人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送司法機關,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國民黨團也將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提出修正案,明定總統應於每年2月1日前向立法院送交國情報告書,並於3月1日前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新任總統應於就職2週內向立法院送交國情報告,並於1個月內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
據了解,有藍委在會中提出疑慮指出,依照《憲法》增修條文與《立委職權行使法》規定,針對總統向立院提出國情報告,沒有強制力,更沒有規定立委可以質詢總統,恐有違憲疑慮。黨團幹部將重新研議後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