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將調查高中老師與學生發生性關係案件。資料照片
根據監察院今天(2/7)新聞稿指出,監察院接獲一宗陳情案,陳情人指稱111年向花蓮縣某高中陳情,一名高中女教師多年前疑利用教師身分,與未成年的男高中生多次發生性關係,多年後被舉報,學校才進行調查。監察委員紀惠容指出,因該案涉及性別平等教育法、性騷擾防治法,為了瞭解實情,申請自動調查。
該陳情人指出,111年向花蓮縣某高中陳情,一名高中女教師多年前疑利用教師身分,與未成年的男高中生多次發生性關係,多年後被舉報,學校才進行調查。學校調查結果決定解聘女教師,且一年內不得聘為教師。紀惠容質疑到底實情為何?有否依性別平等教育法、性騷擾防治法等處置?又有否延宕通報與處理結果為何?主管機關教育部如何督導學校落實通報機制?為瞭解真相,紀惠容申請自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