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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衛文」跟風「消失的16分鐘」 檢方倒打高虹安:她兩度承認有道德瑕疵

    2024-01-10 19:46 / 作者 侯柏青
    高虹安到台北地方法院出庭。資料照。陳品佑攝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及助理費案,唯一和她站同陣線的前公關主任「公衛文」王郁文,今在台北地院追打偵訊中斷的16分鐘,還嗆檢「早寫好起訴書、上頭指示起訴高虹安等」,檢方當場拿卷內鐵證回轟,「高虹安在偵查時曾兩度承認有『道德上的瑕疵』,高虹安是立委,應該負最大責任,檢察官不希望權責輕的助理負擔過重的法律義務,王的辯詞只是想營造『檢察官選擇性辦案』的氛圍而已。」

    台北地檢署則嚴正表示,本案相關被告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重罪,被告於偵查中是否自白,攸關能否依該條例規定減刑,檢察官於偵查中對被告分析利弊得失,或曉諭是否認罪,是善盡客觀義務。本案偵辦過程中,先後經檢察長召開多次專案會議,迄2023年8月14日始偵結起訴,王郁文指稱,「檢察官於4月12日開庭時表示,『上面指示要起訴高虹安』,『一定要起訴助理』、『起訴書已經寫好了』等情,均與事實不符。」

    跟隨高虹安的腳步,王郁文追打她去年4/12開庭的偵訊光碟「消失16分鐘」,更扯檢察官誘導認罪。公訴檢察官廖彥鈞當庭回轟,王郁文剛出庭時根本沒有聲請勘驗光碟,但王郁文在12/19做出光碟譯文後,高虹安竟緊接著在12/21具狀後聲請勘驗,「王郁文難道『預知』高虹安打算聲請勘驗嗎?」
    他更解釋,王郁文的辯詞只是想要營造「檢方選擇性辦案的氛圍」,這些光碟裡漏未記載在筆錄的部分,其實都是檢方拋出的問題,根本不是被告的回答,他質疑是否有必要勘驗。

    廖彥鈞說,檢察官當初偵訊助理們,出發點是想了解加班的情況及有沒有加班的事實,檢方認為,這些被司法追訴的助理們,當初在法律上並沒有太多選擇,而法律賦予檢察官裁量權,鑑於此案的主導者是高虹安,檢方基於職責追訴犯罪,不希望職權輕的助理們去擔負過重的法律責任,檢察官才要感慨,「難道當初這樣思考錯了嗎?」

    「公衛文」王郁文不認罪。侯柏青攝

    前高虹安辦公室行政主任黃惠玟認罪。資料照。侯柏青攝

    廖彥鈞表示,所謂「消失的16分鐘」只是被辯方拿來當作發揮素材而已,至於「起訴書寫好了」的說法更是無稽。他強調,辯方律師也曾擔任檢察官,檢察官一邊辦案一邊整理書類很正常,而最後確認階段往往都會傳喚被告進行最後釐清,然後調整其中有錯誤的部分,這樣的作法反倒證明檢方謹慎行事。

    緊接著,他也否認有「上頭指示起訴」這件事情,他解釋,「當初偵結起訴全案的是主任檢察官鄧定強、檢察官盧慧珊,相信他們是共同討論做成心證,做成這些心證有什麼問題嗎?不需要用這種空泛、抽象和捕風捉影的方式去答辯。」

    廖彥鈞說,至於黃惠玟(時任高辦行政主任)、陳奐宇(時任高辦主任)和陳昱愷(時任高辦法務主任)等人並不是完全沒有法律常識的人,為什麼他們會選擇在檢方認罪?現在到法院仍持續認罪?「如果檢察官蓄意入人於罪,高虹安在偵查時又為何要兩度承認有道德上的瑕疵?但全案究竟只是道德上還是法律問題尚待釐清,但高虹安身為立委,應該為此案負最大責任,檢察官何錯之有,不應忽略本案重點所在。」

    前高虹安辦公室主任陳奐宇認罪。資料照。侯柏青攝

    前高虹安立委辦公室法務主任陳昱愷認罪。資料照。呂志明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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