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沈朋達上海7日電)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今天公布,對22起網路領域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件開罰人民幣50萬元(約新台幣215萬元)。其中滴滴子公司涉及案件有8起,超過總數的2/3。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7日下午在官網發布公告指,這些案件都違反「反壟斷法」第21條,構成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評估認為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監管總局近日依「反壟斷法」第48、49條作出行政處罰,對涉案企業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
其中共有8起案件和近期身陷網路安全審查風暴的「滴滴出行」有關。包括滴滴旗旗下子公司「惠迪天津」、「小桔新能源」和「小桔智能」和「北京車勝」等涉及的企業合營案。
其他上榜的案件都和中國知名網路企業有關。阿里巴巴集團涉及6起;騰訊涉及5起,包括收購新媒體「小紅書」股權一案;蘇寧易購有2起,美團則有1起。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4月30日也曾對9起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件祭出處罰,其中2起和騰訊有關,共罰100萬元。
中國國家網信辦2日對「滴滴出行」實施網路安全審查,暫停新用戶註冊;4日再指滴滴「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資訊」,要求下架app。
滴滴6月29日剛赴美股IPO(首次公開募股),籌資約44億美元(約新台幣1228億元)。媒體報導稱,中國相關部門此前曾建議滴滴延後上市,而滴滴本次的作法激怒北京。
面臨連串審查後,滴滴6日在美股的股價暴跌20%,市值蒸發140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