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長鄭文燦因為選舉活動逐桌敬酒,被桃園市衛生局開罰新台幣3000元。他今天(20日)表示,這項防疫規範其實不包括民宅,但考慮到高標準、該罰就罰,未來會改在台上象徵性的敬酒。
桃園市議員參選人凌濤昨天指出,鄭文燦和桃園市政府勞動局長吳宏國,帶著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在宴席上逐桌敬酒,違反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防疫規定,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昨晚證實,將對3人依法各罰3000元。
鄭文燦今天上午主持市政會議時表示,針對選舉活動逐桌敬酒的問題,原本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規範是在餐廳不得逐桌敬酒,在民宅的規範事實上是沒有的,不過考慮到高標準,所以昨天請衛生局依照高標準來裁罰3000元,「等於鄭文燦罰鄭文燦」。
鄭文燦表示,餐廳的敬酒目前還沒有開放,不能逐桌敬酒,所以如果有辦活動,就請在台上象徵性的敬酒,民宅雖然沒規範,但是基於高標準的考量、該罰就罰,這也是讓大家知道,現在防疫規範雖然逐漸解封,但是有些規範還在,「我們就必須要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