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延燒,為避免校園屢傳停課恐傷學生受教權益,教育部今(4月12日)公布修正「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標準」,將現行全校兩班確診停課標準,放寬至三分之一以上班級教職員生為「確診個案」、「密切接觸者」才會全校停課。新標準將自明(13日)起實施。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新冠肺炎在台灣現跡於2020年初期,當時對該疾病並不清楚,對校園防疫標準嚴格,要求若同班級出現2人確診,全班停課;全校2人不同班級確診後全校停課。但經兩年多的防疫,加上Omicron輕症化,且12歲以上青少年皆打滿二劑,因此決定調整校園防疫標準。
教育部長潘文忠在疫情記者會公布「校園因應COVID-19 暫停實體課程實施原則」,停課標準放寬學校有三分之一以上班級教職員生經列為「確診個案」、「密切接觸者」,則該校得實施全校暫停實體課程10日。而該校人員應進行「自我健康監測」,直至密切接觸者篩檢結果完全為陰性,才可以恢復實體上課。
若有確診者足跡,有密切接觸者的班級應先暫停實體課程1至3天,且人員應進行自我健康監測並進行疫調。視疫調結果,如果班級沒有密切接觸者,則可恢復實體課程;若有密切接觸者,則要求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並篩檢,篩檢結過為陰性始可恢復實體課程。
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期間,應於確保學生學習品質之前提下,學校教職員生以彈性措施進行線上同步或非同步之遠距教學,此外,學校應配合衛生單位進行校園清潔消毒。
修正後的校園防疫實施流程
當校園出現確診個案時,由學校「防疫長」依據學校持續營運計畫,提供確診個案足跡資料(如教師授課班級、學生在校上課紀錄及活動歷程等),並配合疫情調查由衛生單位匡列「確診個案之密切接觸者」。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 確診個案就讀班級之學生,因長時間共同生活學習生活,均列為「密切接觸者」進行「居家隔離」,此班級於居家隔離期間暫停實體課程10天,待篩檢結果全數為陰性,則全班恢復實體課程。
- 疫情調查期間,確診個案校內活動足跡之「接觸人員」(包含修課、授課、參與社團、搭乘交通車、同住宿舍、校內餐廳用餐...等),該等人員暫停實施實體課程1至3天,並應進行自我健康監測,學校亦應進行環境清潔消毒。
- 衛生單位依學校提供確診個案校內活動足跡資料進行疫情調查,視疫情調查結果:(1)如無被匡列為密切接觸者,恢復實體課程。(2)被匡列為密切接觸者,密切接觸者須居家隔離並進行篩檢;密切接觸者篩檢結果如為陰性,其授課/修課班級恢復實體課程;如密切接觸者之篩檢結果為陽性,則重新進行「確診個案」相關人員之調查造冊流程。
- 疫情調查結果,學校有三分之一以上班級或全校達十班以上班級暫停實體課程10天,該校得實施全校暫停實體課程,該校教職員工生應進行「自我健康監測」。
- 短期補習班及幼兒園等,比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規定。
二、大專校院
- 疫情調查期間,確診個案授課/修課之班級;以及確診個案參與社團、搭乘交通車、同住宿舍、餐廳用餐等活動足跡之接觸人員,實施暫停實體課程1至3天,人員應進行自我健康監測,學校並應進行環境清潔消毒。
- 衛生單位依學校提供確診個案校內活動足跡資料進行疫情調查,視疫情調查結果:(1)確診個案授課/修課班級如無密切接觸者,恢復實體課程。(2)確診個案授課/修課班級如有密切接觸者,密切接觸者須居家隔離並進行篩檢;密切接觸者篩檢結果如為陰性,該授課/修課班級恢復實體課程。密切接觸者之篩檢結果為陽性,則重新進行「確診個案」相關人員之調查造冊流程。
- 學校1/3以上科、系、所之班組暫停實體課程10天,該校得實施全校暫停實體課程,該校教職員工生應進行「自我健康監測」。
- 學校或校(區)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期間,得縮減上課週數,採一學分18小時彈性修課,以線上課程或於週間補課等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