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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心荷包失血!明起8大類場所強制戴口罩、違者最高罰1.5萬元,把握2大原則不犯規

    2020-11-30 11:21 / 作者 張佩雯

    嚴防天氣轉涼、疫情再起,衛福部公布「秋冬防疫專案」即將於明日(12月1日)起上路,若民眾出入八大類場所未確實佩戴口罩,最重可罰1.5萬元!



    衛福部提醒民眾,應把握「室內空間必須戴、室外場所盡量戴」及「接觸不特定人士應戴口罩」2大原則,才能避免受罰,提升自我健康防護。






    衛福部公布「秋冬防疫專案」即將於12月1日起上路。(圖片來源/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民眾未依規定配戴口罩、可處新台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新冠肺炎(武漢肺炎、COVID-19)全球危機尚未解除,歐美、亞洲國家疫情再起時有所聞,台灣雖然已連續7個多月未有本土感染病例、社區相對安全,然而,在部分人潮密集的場域,卻也發現民眾未確實佩戴口罩,似乎有防疫鬆懈的情況。



    對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月18日公布「秋冬防疫專案」3大方向,包括:一、要求民眾進出8大類場所(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時,應強制佩戴口罩;二、加強醫療院所通報採檢;三、入境及轉機者登機前須附核酸檢驗報告。



    關於「戴口罩」方面,未依秋冬防疫規定佩戴口罩的民眾,如有拒絕、規避或妨礙情形者,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可由地方政府依同法第70條罰則,裁罰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戴口罩2大原則:「室內必須戴、室外盡量戴」及「接觸不特定人士應戴」



    針對許多民眾擔心忘記隨身攜帶口罩,不清楚究竟哪些場所務必戴口罩而受罰,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說明,戴口罩首要原則就是「室內空間必須戴、室外場所盡量戴」,然而,若是在室內有飲食需求,只要能保持距離、設有隔板,可以暫時取下口罩。



    陳時中進一步說明,另一大原則就是看「接觸者是誰」,只要會接觸到不特定人士,就必須戴口罩,例如捷運、健身房、美術館,碰到的都是不特定的人,此時就必須戴口罩,但如果在學校、補習班,接觸到的都是特定人士,就不需強制戴口罩。



    目前民眾在搭乘公車、捷運、高鐵、台鐵等大眾運輸工具時,已能確實佩戴口罩,然而逛夜市時戴口罩比例仍偏低。對此,陳時中提醒,夜市雖然是室外、通風良好的場所,但人潮畢竟比較擁擠,呼籲逛夜市還是要戴口罩,盡量不要邊走邊吃,或由夜市管理單位進行人流管制。



    對於民眾違反規定將如何開罰?副指揮官陳宗彥說,營業場所業者一旦發現民眾沒依規定戴口罩,可以先勸導,對於屢勸不聽者可錄影或報警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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