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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間護地3-3】自然永續將成企業必考題!想邁向國際 政府眼光要放遠

    2024-01-22 07:20 / 作者 洪敏隆
    石虎議題這幾年受到關注。台灣石虎保育協會提供
    當財團可以合法避稅數十億元,捐地守護環境做公益的人卻要被課稅,台灣至今僅有一件環境信託案的原因,除了對非金融業作為受託人非常不友善,制度不公平、不合理外,行政部門障礙及土地管理法規的限制,也使得環境信託受到重重阻擾。當國際間開始重視「生物關聯財務揭露(TNFD)」績效,台灣企業卻無法作環境信託增進TNFD績效,也成為台灣未來競爭力的一大挑戰。

    保育類動物石虎生活多棲息於苗栗、南投及台中淺山地一帶,隨著台灣土地開發和人口擴張,石虎賴以生存的地方越來越少,也使得石虎保育議題受到越來越多人的關注,在南投有名地主願意捐200坪土地支持透過環境信託保育石虎,信託名稱為「明知山有虎環境保護公益信託」,但是案件從2021年向環保署(環境部前身)申請,已三度遭到退件,目前仍在第四度審理當中。

    原本這片鄰近中興新村棲地的地主,是想把土地捐給石虎保育協會做環境信託,但是這塊地並非是林地,在政府地目劃分屬於耕地,由於《農業發展條例》規定,耕地持有人僅限於自然人、農企業、農業相關財團法人等,石虎保育協會不具上述條件不能持有耕地,因此由協會理事李璟泓以自然人身分持有,並透過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協助該地環境信託案件送審。

    環境信託三度遭退件 突顯行政阻礙與法規限制

    但是,此案前後三度遭到環保署退件,理由是該公益信託的「環境教育事務」比重不足,而「保育事務」並非該部會之業務,且對於個人擔任受託人的角色有疑慮,是否符合公益性有待商榷。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環境信託中心主任溫于璇指出,這個案子點出目前環境信託在行政部門受到的障礙及土地管理法規的限制。

    一是很多想要環境信託的用地屬於耕地,現況對於持有人有資格限制,想要成立農業相關財團法人的基金會,財產總額最低額度是現金2000萬元,設立門檻築起高牆。

    二是目前環境信託只有環境部有相關辦法,可是其業務著重在環境教育,要求環教比例相對較高,但是很多信託目的是希望維持自然生態原貌,避免過多人為的騷動。

    三是農業部一直沒有訂定相關公益信託的許可及監督管理辦法,「總不能每塊想要環境信託的農地都做食農教育吧?」農業部該有自己的相關辦法,做生態保育、棲地保育時,申請也比較理所當然。

    有越來越多人關注投入生態保育。照片取自阿里磅生態農場臉書粉絲頁


    環境信託遲未訂專法 農業部:要考量層面很廣

    很多人會問,為什麼不直接捐贈給相關民間組織,而要用公益信託方式?溫于璇說,假設捐贈給環境資訊協會,如果有一天環資倒了,或是產權變成環資的可以拿去變賣,不就違反當初捐贈者要做生態保育工作的美意?這就是必須要推信託的原因。

    回顧1995年制定的《信託法》,第69條明定公益信託定義為「以慈善、文化、學術、技藝、宗教、祭祀或其他以公共利益為目的之信託」,並未將環境保護及生態保育明列於公益信託。

    但是該法第70條第1項規定「公益信託之設立及其受託人,應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85條也規定「公益信託之許可及監督辦法,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在民間呼籲應該針對環境信託訂定管理辦法,環保署在2003年訂定「環境保護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可是,農委會(農業部前身)遲遲都未訂定。

    台灣樹人會執行長潘翰聲說,當年農委會沒有訂定相關公益信託辦法,主因是原先行政院組改規劃,山林水土是要跟環保署整合為環境資源部,但是組改調整後,自然生態保育仍留在農業部主管,農業與生態保護的緊密關聯性,農業部當然就應該更積極善用環境信託,讓民間力量共同投入生態棲地生物多樣性的保育。

    農業部認為不只保育,還有農田相關的信託案,是否能訂定一體適用的信託管理辦法,仍在研議。洪敏隆攝


    對此,農業部資源永續利用司司長莊老達表示,是否要訂定公益信託相關辦法,農業部正在檢討,他強調,農業部門不是只有保育,還有農育、生產等,不太可能只針對某個業務就訂定公益信託辦法,若要訂定必須業務一體適用,考慮層面要很廣,因此後續檢討,以及是否要訂定,會由綜合規劃司負責。

    莊老達說,訂定公益信託管理辦法必須考慮信託的效力是否大於現有法規的規範,例如保護農業有相關規範,其他像是林業物種、生物多樣性、動物保護也都有相關法規在管理,要訂公益信託必須界定範圍是做什麼,例如宜蘭深溝有集資要保護農地,不要作為其他用途,可是《農發條例》就有農地使用規定,違法者也可以依照《區域計畫法》做相關裁罰,因此必須先界定信託範疇,做比較細緻的考量。

    環資募集2000萬現金 耗時1年半終取得農業財團法人資格

    為了避免遇到類似難以執行農耕地的環境信託,環資在2022年上半年推動成立「自然信託與環境資訊基金會」,已取得農業財團法人資格,登記在農業部門,短短3個月收到超過1250筆來自民眾和企業、金額2000萬元的捐款,歷經超過1年的審核,終於在去年(2023)底取得農業部的許可函,並在今年1月10日拿到自然保育與環境資訊基金會的法人登記證。

    環資秘書長陳瑞賓說,目標守護3%台灣森林、海洋與棲地是參考英國國民信託基金,該組織是僅次於英國女王的英國第二大地主,民間守護棲地範圍甚廣,因此以此做標竿,英國國民信託基金花上百年時間達成,他則期望可以縮短到30至50年達成。

    環境資訊協會拿到自然保育與環境資訊基金會的法人登記證。陳瑞賓提供


    陳瑞賓說,守護3%的台灣土地約是10萬8000公頃,相當於4個台北市的總面積,想像一下台灣目前第一個也是唯一環境信託的自然谷是1.3公頃,3%台灣土地等於超過10萬個自然谷,分配到每個縣市約等於5000個自然谷。他的目標是「推動到第10個就能讓社會多數人理解,第50個就會感受到其美好, 第100個就能開始遍地開花」,但他也直言,後續還要跟社會、利害相關者及公部門溝通,「我相信買了地,政府還是有辦法想到如何收回去,但要對抗的不只是我,還有背後支持買地的那群人。」

    潘翰聲說,環資成立基金會之所以歷經這麼長時間才拿到農業部許可函,主要原因是農業部態度是認為要跟農業有關,是「狹義的農業,而非廣大的農業」,這是農業組改後沒有調整的心態,生態保育很重要在於國際要求企業實踐ESG,繼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CFD)後,現在還有自然相關財務揭露(TNFD),《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屆締約國會議(COP15)最重大的決議是確認「30 x 30」目標,也就是2030年前各國至少劃設30%的陸地和海洋保護區。

    國際不只要求減碳的TCFD 企業要加強自然環境的TNFD

    TCFD的重點放在減碳、碳足跡這些跟溫室氣體減量等有關的議題,TNFD關注的面向是自然環境,企業必須將自然因素納入財務和業務決策的需求,以永續方式與自然接觸互動,並為自然、企業組織、和社會創造三贏的永續發展可能性。

    潘翰聲說,農業部已經建置的國土綠網藍圖,透過盤整歷年生態調查、棲地狀況、地景資訊、各地關注議題及專家意見,完成全台生物多樣性熱區、重要關注里山地景、關注水域的分析,如果環境信託法規可以更完備,企業相關閒置土地就可以信託。

    環境信託重要性及台灣現況問題


    潘翰聲說,很多企業有許多土地在山坡地,因為各式各樣原因,例如位在石虎重要棲息地附近,就算提出開發也不會過,如果能夠環境信託,不只有助於企業推動TNFD,也可以產生正面的生態價值,「不是也不該只有走向開發光電這個途徑。」

    山貓森林發起人吳金樹也認為,台灣未來要在國際市場具有競爭性,積極推動企業參與自然保育是很重要的工作,現在很多企業像是和泰汽車已經在推動,例如賣一部車就種一棵樹,可是做法是跟林保署合作,但那是政府的自然保育機關,是其份內工作本該要執行,民間有很多重要棲地需要保護,政府應該支持企業跟民間合作,做對的事情。

    若無足夠生物多樣性ESG 恐出現自然保育蟑螂

    吳金樹最憂心的是「台灣繼光電廠後,會有很多自然保育的蟑螂出現」,若政府不鼓勵民間參與,沒有足夠生物多樣性的ESG提供,TNFD開始實施後,台灣會出現很多倡議生物多樣性的「牛鬼蛇神」掮客,可能比光電更嚴重。

    國內企業像是和泰汽車開始推動生物多樣性計畫。照片取自和泰汽車官網


    陳瑞賓也認為,《生物多樣性公約》是個契機也是挑戰,這是政府在相關環境信託必須有更積極應對的原因,例如可以推動生態補償,廠房用多少面積,就可以「一坪換一坪」做生態保育,其他國家都隱隱約約在做這事情,政府要有更長遠的眼光,當保護棲地到處都有的時候,可以創造無數就業機會,志工不再是只有撿垃圾,可以就近照顧棲地,動植物繁殖有一定恢復力,休養生息,台灣會有確實的轉變。

    民間投入棲地保育,是可以做到像是社區發展協會的模式及框架原則,但是政府組織眼光要放遠,積極制定或修改相關法令,讓民間及企業的活力加進去,不只對外維持國際間的企業競爭力,對內也會看到不一樣活力的台灣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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