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電視法》修正草案今(26)日三讀通過,文化部長史哲(左4)與次長王時思(右2)與立委合影,感謝各界支持,「人人都是造浪者」。文化部提供
立法院今(5/26)三讀通過《公共電視法》修正案,將董事人數由17至21人,下修為11至15人,同時鬆綁公視捐贈經費9億元上限、下修董監事選任門檻,完成13年來首度修法,對此,文化部長史哲認為,「人人都是造浪者」,感謝各界多年來的努力與溝通。
本次《公視法》修法重點是第2條,鬆綁公視捐贈經費上限,解除「9億元」的天花板。以及第13條,將現行董監事選任審查門檻由3/4降為2/3。
《公視法》自1998年公告施行後歷經4次修正,上次修法為2009年,迄今已超過13年未調整。且公共電視表示,23年來,政府每年捐贈公視的法定預算,一直維持在9億元,隨著物價上漲、公視業務擴展,經費已不敷使用。
今天修法過後,將解除9億元經費捐贈的天花板,並規範政府除依法捐贈經費外,應依業務運作需求、年度工作計畫及中長程計畫,每年檢討調整編列預算辦理。
此外,由於過去無論藍綠執政,皆曾發生董監事會未能如期完成選任的情形。如第5屆延宕968天、第6屆延宕58天,如今第7屆也延宕966天後才組成。今三讀通過後,降低董監事選任審查門檻,由現行的3/4改為2/3。另外,設置董事11至15人,其中一人為員工代表;設置監察人3至5人。
另外,經過此次修法後,公視長年受託辦理台語台、客家電視台、TaiwanPlus等族群及國際頻道,也將賦予明確法制化基礎,以利穩定經營。
文化部長史哲也引用《人選之人-造浪者》所說,「我們是隱身在後台的人,我們創造舞台,創造燈火,創造出你看到的,創造出你聽到的,創造出這些就會贏嗎?但如果什麼都不做,就會輸。」
史哲表示,多年來朝野間、專業社群、社會公眾的許多對話甚至爭執,其實都是為了讓台灣擁有一個體質健康、正常的公共電視。期許公視未來在各界努力創造的穩健基礎上,也能如同世界各國公視一般,成為推動台灣影視產業發展的「造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