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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黃子佼擁未成年性影像驚爆48少女受害 出庭90分鐘「不認罪」搭BMW快閃

    2024-08-12 19:50 / 作者 侯柏青、呂志明
    黃子佼離開法庭。陳品佑攝
    藝人黃子佼被查出從付費色情網站下載7名少女性影像,遭台北地檢署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台北地院上月審理時,他主張觸犯的是舊法應免刑,還稱不確定這些淫片都是他的。檢方另查出他擁有其他淫片及照片,全案被害人高達48人,最小居然只有11歲,已併案審理。北院今天開庭90分鐘,檢辯逐一勘驗證據,據悉黃子佼否認犯罪,庭訊結束後他仍舊不發一語,小跑步搭上一輛白色BMW離開。

    檢警查出,黃子佼擁有超過上百部淫片及照片等性影像,檢方第一波起訴範圍共有7名受害少女,第二波併案則追加41名受害少女,全案受害人已達48人。離譜的是,從國小到國中都有,甚至年齡小到只有11歲,檢方7/19將第二波事實移送法院併案審理。

    據了解,黃子佼應訊時不但不認罪,還反咬全案有程序瑕疵,主張檢警當初追查性侵案才去搜索黃宅,因此查扣的性影像不得作為本案證據。檢辯在法庭上唇槍舌戰,雙方完全沒有共識。北院考量本案有其他追加併案,已定8/20下午4點再開準備庭。

    法界人士解釋,基於公務員有告發義務,不會因為辦案標的不同就不啟動偵辦。

    黃子佼在法庭內大聲撇清自己沒犯法,但在法庭外卻持續保持沉默,他今天穿同一件藍色戰袍出庭,上次他壓秒抵達法院,這次則提前10分鐘到庭準備,他拿著一瓶飲料進入法庭,開庭前臉色凝重,看起來若有所思,無論記者如何追問,他都不發一語。

    北院上月15日首度開庭時,黃子佼未否認觸法,但他一改在檢方偵查完全認罪的態度,他「原則上承認犯罪事實」,但對於檢方查扣的7部影片是否歸他頭上仍有疑問;委任律師也爭執,新法才增訂刑責,他下載影片的時間點應適用舊法,認為只有行政罰而已,訴訟策略朝「觸法但免刑」方向發展,律師也對證據的使用有疑慮。

    今天北院二度開庭,要求檢辯對於適用新舊法一事各自提出說明外,另外也逐一勘驗檢方移送併辦的證據,要求黃子佼提出答辯。由於檢辯意見紛歧,整整開庭90分鐘才結束。

    庭訊結束後,黃子佼神色看起來有點疲憊,手上仍然揣著同一瓶飲料,他不願多做發言,在律師護送下坐上白色BMW離開。

    黃子佼穿同一套戰袍,拿著飲料進入法庭。陳品佑攝

    黃子佼離開法庭。陳品佑攝

    去年有民眾告發黃子佼對未成年少女強制性交、強制猥褻及強拍影片,檢方調查後認為無積極事證,加上雙方和解,將全案不起訴、簽結。但檢警為了追查性侵案曾前往黃宅搜索,卻意外查扣黃子佼所有的4TB硬碟,經查內容含有上百部成年、未成年少女的照片及性影像。

    檢方偵辦網路色情論壇「創意私房」一案,從電子郵件中確認黃子佼為該網站付費會員,初步發現他至少付費下載7部未成年少女性影像並存入硬碟,案情大逆轉。不過,黃子佼選擇向檢方認罪,檢方一度將他緩起訴,要求他繳交120萬元緩起訴處分金,並命他寫1200字悔過書。

    這項決定引發婦幼團體撻伐,高檢署也認為有疑點將此案發回續查,北檢再次偵查後峰迴路轉,最終將他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提起公訴。

    檢方雖然起訴,但承辦檢察官仍指揮警方持續清查,赫然發現他根本不只擁有7部,至少另擁有41部淫片,檢警積極釐清身分,目前已鎖定近30名被害人,其中最小的實際年齡僅有11歲。檢警仍舊持續清查他是否還擁有其他淫片,全案恐擴大發展。

    根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條文規定,無故持有兒童或少年性影像,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金。

    16:06 : 發稿
    19:50 : 更新(更新黃子佼離開及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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