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離開法院。陳品佑攝
藝人黃子佼非法持有未成年偷拍性影像,涉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台北地方法院日前首次開庭。黃子佼聘請2位律師辯護,更一改過去「虛心認錯」態度,主張檢方起訴證據不足不認罪。合議庭認為,有續查必要將在8月12日再度開庭審理。對此,律師林智群認為,「黃子佼不知道在搞什麼?」
林智群日前在臉書上發文評論此事,「不知道黃子佼在搞什麼?」林智群說,刑案當事人來找律師,第一件事情都是確認事實真相,以及要不要認罪,因為罪證確鑿的案子,認罪就是停損,承認錯誤,比較會輕判,如果覺得自己清白,也可以主張無罪,結果就是大好大壞。
林智群表示,「一般人在訴訟裡面,通常不會改變態度,因為風險很大。」像黃子佼這種先認罪再改口不認罪的行為,就是最冒險的,原因則是如果審理後還是有罪,因為已經花了大量時間審理,法院也不可能輕判,一定比「一開始認罪的情況」來得重,「黃子佼選了這條路,想必他已經考慮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