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斗南鎮發生3死1傷惡火,杜姓男子潑灑酒精膏後縱火。資料照。民眾提供
雲林縣斗南鎮8月間發生3死1傷縱火案。33歲杜姓男子因為錢,在自家潑灑酒精膏引火,奪走父親、妹妹、弟弟的寶貴性命,父親的同居人則重傷。雲林地檢署今(13日)表示,全案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等8條罪起訴杜男,全案將由雲林地院與國民法官共同審理。
檢警調查,杜男與父親(56歲)、父親同居人劉女(45歲)、劉女與前夫的女兒(21歲)、杜父與劉女生的弟弟(4歲),一家5口同住。杜父打零工,劉女擺攤賣香腸。杜男因為錢的問題,與劉女等人起爭執。
8月15日凌晨,杜男趁著家人熟睡,把酒精膏潑灑屋內,縱火洩憤,劉女被嗆醒,奪門而出喊救命,不過,杜父、21歲妹妹、4歲弟弟獲救時已失去生命跡象,送醫後依然回天乏術。
杜男縱火後,駕車逃離現場,往偏僻的產業道路逃竄,過程因為路況不熟、駛入竹林自撞,導致車輛損毀後,他又竊取附近林姓筍農(61歲)機車,林姓筍農即時報案,員警得以發現杜男行蹤,並於案發當日上午8時33分,在雲林縣斗南鎮大同路上逮捕杜男。
杜姓男子因為錢與家人發生口角,竟在住處縱火泄憤。雲林地檢署提供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莊珂惠案發後到場相驗,會同法務部法醫研究所進行解剖鑑定,數次現場勘驗,並傳喚多名消防員釐清後,本月8日偵結。
查出火災導致鄰近杜宅的3戶人家受波及,1棟房屋全燬、1棟半毀,2部機車、1輛轎車、5台冷氣燒燬,連劉女貸款購入賣香腸的小貨車也付之一炬。
檢方認為杜男涉犯《刑法》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故意對兒童犯殺人既遂、殺人既遂、殺人未遂、放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放火燒燬現非供人使用之他人所有住宅、放火燒燬他人所有建物以外之物、《刑法》竊盜等罪嫌,提起公訴。
雲林地檢署指出,本案將由國民法官參與審判,該署國民法官專組檢察官亦將以團隊辦案方式,讓被告得到應有之制裁。
杜姓男子縱火後逃離現場。資料照。民眾提供
唯一倖存的劉姓女子,獲救後送彰化基督教醫院搶救。資料照。彰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