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示意圖。翻攝pexel
「調到哪就貪到哪!」在司法界貪污名號響亮的前檢察官宋宗儀出獄了!宋宗儀在雲林、嘉義及台南地檢署任內,犯下包庇槍擊要犯及收賄縱放殺人犯案件,另開設職業賭場抽頭牟利,他短暫服刑後一度出獄,但其涉及的案件於2013年全數確定後他又再次入獄,法院裁定執行20年定讞。而他服刑過半並向矯正署聲請假釋獲准,台南高分院昨裁准假釋付保護管束,已可出獄。
司法官班23期結業的宋宗儀,其劣行在地方早有耳聞,據了解,嘉義縣調站2002年就接獲檢舉主動蒐證,台南高分檢同年也接獲情資,不過宋宗儀的貪污弊情橫跨3個地檢署轄區,檢方決定由台南高分檢統籌雲林、嘉義、台南地檢署組成專案小組,指揮調查單位進行偵辦。
2004年4月28日,檢調大動作拘提時任南檢的宋宗儀,檢察官複訊後翌日聲押獲准,引發司法界震撼。原來,宋宗儀在2002年間在南檢任職期間,偵辦台南順昌當鋪老闆王川銘(原名王槫明)教唆槍擊案時,無視被害人重傷致下半身癱瘓,居然收賄500萬元讓開槍小弟陳金榮幫老大頂罪,他則負責讓陳金榮停押、交保。
專案小組進一步抽絲剝繭,發現宋宗儀早在雲林、嘉義地檢署任內就開始亂搞。1997年,宋宗儀在嘉義地檢署任內,收下涉及賄選案的前鹿草鄉農會總幹事王茂雄家屬300萬元,讓王茂雄順利交保,而他在1994年在雲林地檢署任內,更直接包庇在KTV殺人的槍擊要犯黃村,處分不起訴黃。
檢調還查出,他和地方賭博大亨過從甚密,不只是耽溺賭博,更自己開設賭場抽頭營利,以及幫電玩業者關說案情、涉足有女陪侍的不正當場所。他大膽的程度讓司法界也搖頭,怒斥他為「檢察官之恥」。
宋宗儀曾在部分刑案定讞後先入監,而他2010年短暫出監,2013年等其他案件全部定讞後,他再次入監服刑迄今。矯正署12月初核准假釋,台南高分檢向台南高分院聲請假釋付保護管束,高分院12/5裁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