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王傳一因為被小孩月嫂告妨害名譽,今(11/22)日以被告身分到北檢出庭。呂志明攝
藝人王傳一與老婆林筱薇結婚6年,育有5歲長女「妞妞」,未滿周歲的小女兒「王小妹」,日前他在公開場合透露聘請的月嫂因為會在自己身上搽白花油、用100度熱水泡奶,上工5天就把她辭退,而被他辭退的月嫂認為這些並非事實,對王傳一提起妨害名譽告訴,台北地檢署今(11/22)日傳喚雙方出庭釐清案情,訊後請回。
今日以被告身分出庭的王傳一,在律師陪同下接受檢察官的偵訊,而氣質不凡的月嫂,則獨自一人出庭。在中午庭訊結束後,記者趨前採訪王傳一,問他今天為了什麼事來到北檢,他回說:「家裡的事」,然後迅速就與律師一起進到廁所裡,等到出來後,記者再問「是為了月嫂的事嗎?」、「要不要說明一下?」,他則笑著回記者「不用、不用,謝謝、謝謝」。
今年7月2日,王傳一的小女兒「王小妹」誕生,8月8日他出席羅慧夫顱顏基金會「魔法兔安撫巾」開賣記者會,透露月嫂才上工5天就被辭退,因為月嫂的行為出現一些示太適合的狀況,當時記者還追問「怎麼樣?她跟你示愛嗎?」他則連忙說「不是」。
王傳一表示,第1胎也是請月嫂在家裡1個月,小女兒的月嫂也是第1個月嫂的同事,也有月嫂的證照,可是當她來了以後,第1天也沒有什麼問題,但到了第5天他上台北工作的時候,晚上妻子突然跟他連絡說把月嫂開除了。
他說,因月嫂和老婆帶小孩的習慣有落差,例如對方會用100度熱水泡奶,或在自己的身上搽白花油,這是當媽媽都知道絕對不可能發生的事情。辭退月嫂後,他扛起夜間照顧之責,「我是沒睡覺,不是等她哭、是她一躁動我就起來」。自嘲就像「傳令兵」。
為何使用白花油會成為辭退月嫂的理由,依照「台灣兒科醫學會」於2015年2月5日發布的《薄荷醇與類似物質的兒童使用建議》其中對於2歲以下嬰幼兒,要禁止接觸各種薄荷醇類的成份,因為「薄荷醇與類似物質對神經系統有抑制作用,有些嬰幼兒過量使用引起呼吸停止等嚴重不良反應的報告。內服或塗抹於鼻孔、臉部、胸部時,進入中樞神經系統的藥量較多,比較容易引起危險。」而白花油即含有薄荷醇的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