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右)涉詐領特別費、洩密案,到台北地院出庭。侯柏青攝
民眾黨總統候選人柯文哲北市府任內的勞動局長陳信瑜,涉詐特別費支付私人消費,另洩漏《鏡電視》勞檢資料給時任立委蔡壁如,遭檢方起訴。台北地院今天開庭,陳信瑜委任律師團祭出「大水庫理論」強調沒詐領,另指稱給蔡壁如資料是為「讓立委善盡職責」,立委若向北市府查詢也拿得到,沒有洩密故意。
台北地檢署查出,時任民眾黨立委蔡壁如在2022年3月8日中午11點28分,LINE陳信瑜說「有陳情者陳情鏡電視有大量解雇員工情況麻煩查一下」,陳信瑜當晚指示葉姓科長搜尋輿情並安排勞檢。事後葉科長將勞檢取得的《鏡電視》公告的員工銀行開戶、「鏡電視爭議檢查概要」等資料Line給陳信瑜,陳直接傳給蔡壁如,蔡再轉傳給同黨立委賴香伶,第二天即由民眾黨黨團召開記者會公布周知。陳信瑜為此遭監察院彈劾。
不過,陳信瑜今天仍抗辯未違法,律師團強調,這些遭洩漏的資料並非《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必須限制公開的文書,陳信瑜LINE給蔡壁如是為了讓立委善盡職責,她的行為並沒有造成任何困難或妨害。律師團也表示,倘若立委本來就有查詢權限,就不構成洩密,要求函查相關行政規則。
法官當庭問到,陳信瑜為什麼要自行提供資料給立委?立委為什麼不循正常程序找北市府要資料就好?
律師團表示,其實立委若想要查詢,北市府也會提供,這個道理是相同的。法官則喃喃地說,如果道理相同,陳小姐應該也就不會坐在這裡(法庭)了。律師團急著解釋說,當時陳信瑜的身分是北市府勞動局長,某種程度也算是北市府行政首長,而且本案可能有急迫性….
陳信瑜律師團也堅定強調,資料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應該權衡公益程度的高低辦理,陳信瑜時任勞動局長,她的認知是,立委所希望知道的,各機關都應該配合,因此沒有洩密故意。
至於檢方另指控陳信瑜詐領特別費2萬2656元,用來支付紅酒、落建、減壓鞋墊等私人開銷。陳信瑜今天開庭時再度否認詐領,律師團祭出前總統馬英九的「大水庫理論」,強調有證據證明陳信瑜支出許多額外公務費用,這些錢本來都可以報特支費,她卻沒有申報,強調她沒有貪污犯意。
不過,公訴檢察官當庭打臉,強調以前的首長特別費採取「一半憑證、一半沒憑證」的方式,才有「大水庫理論」的適用,但現在的首長特別費已經改採「實報實銷」了,要支出一定要有憑證,本案沒有「大水庫理論」的問題,而且該理論只能用來當量刑參考。
檢辯雙方你一言我一句,庭訊沒有交集,而庭末,檢辯各自提出希望傳喚的證人,合議庭將評議是否傳喚,法官諭知下次再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