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地檢署。翻攝自宜蘭地檢署臉書
鴻海創辦人郭台銘與副手賴佩霞拚獨立參選總統,在連署期間,宜蘭縣有人涉嫌收購個人身分證資料,或是以不詳方式取得他人身分證資料後,製作連署書替郭董衝高連署,宜蘭地檢署指揮警、調,先後拘提謝姓、蔡男子到案,檢察官將謝男諭知8萬元交保,蔡男則有逃亡、滅證事實、並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收押禁見,但法官訊問後裁定5萬元交保,檢察官不服,將提起抗告。
檢警調查出,蔡姓、謝姓2名男子,於今年9月、10月間,涉嫌向他人收購個人身分證資料,替郭台銘、賴佩霞製作總統副總統連署書,另外又以不詳方式取得他人的身分證資料後,在未經他人同意下,偽簽他人署名的總統副總統連署書。
10月27日,宜蘭地檢署檢察官曾尚琳指揮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羅東分局及法務部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拘提謝男到案,並查扣總統副總統連署書 16 份,謝男經檢察官訊問後,以涉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刑法》偽造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諭令8萬元交保。
10月31日,專案小組再將逃匿的蔡男拘提到案,經檢察官複訊後,認蔡男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滅證之事實,並有串證之虞,有羈押之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法官訊問後,裁定以 5 萬元交保候傳,檢察官不服該裁定,將提起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