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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逆轉!大孝大樓遭認定不當取得追徵7.8億元 國民黨上訴成功

    2023-09-14 19:33 / 作者 侯柏青
    最高行政法院。侯柏青攝
    行政院黨產會2019年認定,原屬國民黨的大孝大樓屬不當黨產,鑑於建物已移轉他人,處分追徵7.8億餘元。國民黨打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國民黨以政治優勢迫使國宅處改變政策取得房地,判國民黨敗訴;但最高行政法院今天判決大逆轉,反認定北高行判決有不備之處,將全案發回更審。

    台北市政府國宅處1979年辦理區段徵收後,依「台北市古亭區新隆里都市更新國宅興建計畫」興建新隆國宅(位於台北市愛國東路100號、102號,即大孝大樓房地),國宅處原本規劃分配給遭拆除的住戶及北市府單位,最後卻在國民黨政治優勢下,國宅處政策大轉彎。

    國宅處1985年1月間標售大孝大樓,國民黨藉由「民眾服務社」名義以4.34億得標,1994年民眾服務社再以國民黨「借名取得」等離譜理由,將大孝大樓房地直接移轉登記到國民黨名下。

    國民黨在2002年7月26日將大孝大樓出售給光華公司,2年後再以14.5億脫手給不動產公司蓋豪宅。黨產會認定該大樓屬不當取得,鑑於已出售無法返還,處分追徵7億8275萬8715元。

    國民黨不服提告,北高行認為,國民黨當時挾中央和台北市政府的執政優勢,讓國宅處政策轉彎,可推定大孝大樓(已拆除)為不當取得的財產,因此判國民黨敗訴。

    國民黨不滿結果上訴抗爭,換到逆轉結果,最高行今天將案件發回北高行更審,全案將捲土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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