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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合一大選發放走路工? 共和黨主席周克琦違反選罷法獲不起訴

    2023-09-05 09:26 / 作者 呂志明
    共和黨主席周克琦(墨鏡男)。資料照。讀者提供
    共和黨主席及333政黨團結聯盟主席周克琦及共和黨幹部共6人,去年底九合一大選期間,涉嫌以舉辦餐會、或發放走路工等方式,替某政黨推出的台北市長唐姓候選人及鄭姓市議員候選人助選造勢,涉嫌違反《選罷法》,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同時依職權聲請再議,但高檢署認為全案已調查完備,予以駁回,不起訴處分確定。

    另外周克琦與與莆仙同鄉會常務理事潘進東、中華赤色聯盟政黨主席朱俊源合謀,接受境外敵對勢力中國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資助,在去年底九合一大選期間,邀集民眾前往君悅飯店抗議「世界民主運動大會」,同時在現場替特定候選人辦造勢活動,台北地檢署認為3人涉犯《反滲透法》,在今年8月9日依法起訴。

    北檢查出,去年10月間,立場親中、急統,支持共產黨領導的共和黨主席周克琦,接受前主席支持某政黨推出的台北市長唐姓候選人及鄭姓市議員候選人,為了讓2人能夠順利當選,去年9月21日下午,找了有投票權的民眾到某餐廳用餐,同時邀請2名候選人到現場發表政見,餐會的費用由聯盟成員買單。

    同年10月10日,周克琦以提供每人200元至300元不等現金,邀集民眾前往國慶典禮會場進行抗議活動,同時替唐姓市長候選人造勢。10月25日,則接受潘進東、朱俊源指示,前往君悅飯店抗議「世界民主運動大會」,在現場也支持2名候選人,活動結束後還發現前來參加的抗議民眾每人200元的走路工,周克琦及共和黨幹部等6人被控違反《選罷法》。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周克琦所舉辦的抗議活動及選舉造勢活動,都會發放車馬費,若是活動結束後有聚餐則不會發放車馬費,由此來看,這些免費餐會或是200元、250元的現金,都是因為參加抗議活動或競選活動所付出勞務的報酬,而依照我國目前社會生活水準及人民的法律情感,這些款項是否影響民眾投票意願,尚非無疑,因此認為6人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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