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盈潔在法警攙扶下,搭上囚車。呂志明攝
69歲的陳盈潔,10多年前為了借錢,請胞姊陳乃嘉在本票上偽簽胞妹陳郁心的名字,結果吃上教唆偽造有價證券罪,被法院判刑3年2月定讞,陳盈潔原本委託律師以身體不適為由,向北檢聲請暫緩執行,但未獲得同意,檢察官要她在今天(8/23)必須到案服刑,而陪同她報到的音樂人好友許常德透露,「陳姐的身體不好,在到北檢的路上,車裡全部都是嘔吐物」,甚至連開庭時,又再度嘔吐。
下午1點47分,陳盈潔在法警攙扶下,搭上前往桃園女子監獄的囚車,要上車前,她還不忘朝門外看了一眼。至於陳盈潔的健康狀況是否適合服刑,要看桃園女子監獄的評估結果。
陳盈潔在法警攙扶下,搭上囚車。呂志明攝
陳盈潔的弟弟表示,「姐姐目前的身體狀況很慘,因為她有阿滋海默症、高血壓、糖尿病,現在沒辦法自己料理自己,我們有聲請保外就醫,同理心嘛,她進去沒有辦法照顧自己,謝謝。」
陳盈潔的弟弟表示,姐姐目前的身體狀況很慘,現在已經沒有辦法自己照顧自己。呂志明攝
陪同陳盈潔一起到北檢報到的音樂人許常德則透露,陳姐的身體不好,再加上很久沒有出門、路上顛簸,車裡全是她的嘔吐物,甚至在進到北檢,陳姐再度嘔吐,還好「法院的辦理人員和法警都很貼心,大家都很幫忙」。
他說,「我是以陳盈潔大姐的家人,來陪她走這一段路,希望有生之年,不管怎樣的虧欠,法院給她機會去面對這個事情,如果有機會甚至還可以賺到一點錢,第一筆錢一定會還給債務人,這是她的一個希望。」同時還說,「陳姐之前交代我一定要跟債權人邱先生致歉,服刑是她應該面對的,今天也繳還了沒入金返還款,希望一切圓滿。」
隨後許常德在臉書PO文,「剛剛發生一件事,在沒入金返還繳納時,櫃檯辦理人員辦好之後
特別寫了一張紙條,放在玻璃上上面的字是⋯⋯陳姐加油。」
音樂人許常德今天陪著陳盈潔到北檢報到。呂志明攝
許常德有感而發,「我覺得人在低潮的時候就像是大海的孤舟,我相信每個人在那個時候聽到《海海人生》、《破浪人生》時,一定有被陳姐療癒到,她也從來沒有把自己的麻煩去麻煩別人,然而這個不麻煩別人的這個事情,也讓她變成今天這個樣子,這個樣子不是只有陳姐在承受,還有她的家人及債務人,我覺得大家都很辛苦。」
2011年10月21日,陳盈潔找了胞姐陳乃嘉一同到2人共同認識的邱姓男子住處借錢,陳盈潔原本拿1張以她個人名義簽發、面額280萬元的本票(發票日為2011年10月21日、到期日為2014年2月21日),做為借款的擔保。
由於邱男原先就和陳盈潔有借貸關係,他為了確保陳盈潔還款,要求陳乃嘉在本票上簽下陳郁心的名字充當共同發票人,但陳乃嘉擔心有刑事責任當場拒絕。沒想到,陳盈潔之後怒嗆陳乃嘉「姊姊也幫不了忙,弟弟也幫不了忙,家是我養的!」
陳乃嘉無奈之餘只好同意照辦,第2天陳盈潔載她到邱男家,陳乃嘉冒用妹妹陳郁心的名字,和陳盈潔一起簽發本票。陳盈潔隨後扣掉欠邱男的債務,成功借到110萬元周轉,但仍積欠43萬餘元無力還款。
邱男之後拿這張本票向桃園地院聲請本票裁定獲准,沒想到,陳郁心自認不是債主,向法院提出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陳乃嘉發現事情曝光,向法院自首偽造本票,桃園地院判她1年7月、緩刑3年確定。
邱男另向台北地檢署告發陳盈潔涉案,北檢依偽造有價證券罪起訴。陳盈潔歷審都否認教唆偽簽本票,一審判她3年2月,二審一度翻盤無罪,但最高法院先後發回更審,更一審、更二審均判她3年2月、沒收犯罪所得,最高法院最後駁回陳盈潔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定讞後,台北地檢署發出傳票,要陳盈潔於今年8月23日上午前往執行科報到,入獄服刑,但陳盈潔日前以身體健康因素為由,具狀聲請暫緩執行,但檢察官在通盤考量後不同意暫緩執行,命她準時到案服刑。
出版:07:52
更新:09:44(更新照片及家人說法)
更新:11:03(更新許常德說法)
更新:14:09(陳盈潔搭上囚車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