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資料照。陳品佑攝
2017司改國是會議已結束6年,今年為總統蔡英文執政最後一年,「民間監督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聯盟」盤點326項司改決議落實情形,昨點出6項不足處。司法院今回應表示,已推動措施強化裁判品質、減輕司法負荷及加強冤案救濟、修復式司法、調解及通譯制度等,6年來並陸續完成「國民法官」、「勞動法庭」、「犯罪被害人保障」及「憲法訴訟」等司改決議新制。
司法院表示,為精進法院裁判品質,已實施各項提升方案,並檢討修正相關證據法則適用問題。相關措施包括强化輔助審判程序相關設備功能、定期召開法律座談會等,在不妨害審判獨立之原則下,傳承審判經驗,供法官辦案時參考,以增進裁判及審判品質。
為減輕司法負擔,司法院已修正《刑事訴訟法》,擴大第一審刑事案件獨任法官審理範圍,容許上訴權人僅針對量刑部分提起上訴,而非屬審判核心事項之非訟事件、調解事件則移轉給司法事務官辦理,另在法院內網建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專區」供法官參考運用等。另外,司法院繼續努力增補人力。
司法院表示,已積極建立獨立刑案冤案救濟制度,強化冤案受害者名譽回復及社會復歸,並持續推動修復式司法的內容及相關配套措施;近年除持續研修「調解基本法」草案,也建置司法文書的外文譯本及21種語言,並規劃266位備選特約通譯,幫外籍人士進行傳譯。
司法院表示,這6年來完成多項司改決議,包括「國民法官」、「勞動法庭」、「犯罪被害人保障」及「憲法訴訟」等改革,將持續與社會各界溝通對話,以堅定穩健的步伐推動司法改革,打造一個能公正解決紛爭,凝聚全民的司法;也會透過各種宣傳管道,讓國人瞭解司改成效,進而認同司法、信賴司法,使司法與台灣社會結伴向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