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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罕見!台東縣議員嚴惠美涉賄偵查中 對手告她「當選無效」一審贏了

    2023-08-07 21:09 / 作者 侯柏青
    無黨籍台東縣議員嚴惠美一審被判當選無效。翻攝嚴惠美臉書
    無黨籍的台東縣議員嚴惠美,去年九合一大選和胞姊嚴亞美捲入賄選疑雲,台東地檢署至今未偵結,但她的對手高美珠選擇向台東地院提「當選無效之訴」尋求翻盤。法院審理時,嚴否認買票,但有3名證人向法官證稱,嚴惠美姊妹曾交付1000元到2000元不等款項尋求支持,合議庭調閱檢方筆錄比對,認定行賄屬實,判她當選無效。可上訴。

    高美珠主張,嚴惠美和嚴亞美為了要確保當選至少4度賄選,兩人去年3月間給S姓選民2000元、3、4月間給J姓選民2000元,另分別在9月交給L姓選民1000元,要求支持她當選。而兩姊妹也在10月間則給C姓選民1000元,要求她轉交給家中有投票權的長輩。

    高美珠另強調,此賄選案已在地檢署偵查中,她以嚴惠美涉賄選為由,要求法院判決當選無效。

    但嚴惠美否認對手主張,強調選舉人名冊是在去年11月6日才製作出來,她在這之前,根本無法確定證人有投票權。而她也強調,其中C姓選民根本沒有投票權,不能拿來做為當選無效的事由。

    她更抬出檢察署護身,強調該賄選案雖然仍由台東地檢署偵查中,但案發至今已過了6、7個月,她沒有經過檢察官訊問或刑事偵查機關發動偵辦程序,如此看來,她確實沒有犯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範的行賄罪,當然沒有當選無效事由,要求法官駁回當選無效之訴。

    合議庭傳喚4名證人到法院應訊,其中3人確實是具有投票權的選民,C姓選民確實不具投票權因此排除在當選無效事由之外。不過,另3個選民均證稱,嚴惠美姊妹有拿錢給他們,他們理解的意思就是要求投票支持她。合議庭另依職權調取台東地檢今年3月14日、16日的偵訊筆錄,發現J姓和S姓證人已經在偵查中認罪。

    合議庭認為,3名證人的證述和在檢察署的筆錄供詞大致相符,而且他們和嚴惠美等人之間沒有恩怨存在,法院傳喚他們依證人身分作證時,已要求具結,應該沒有虛構情節誣陷嚴惠美的可能性。

    至於嚴惠美主張去年3、4月間還不知道證人有沒有投票權,但合議庭認為,即使在登記參選前就買票或賣票,如果預期行賄者會參選且約定投票支持,也適用《選罷法》賄選規定。合議庭因此認定嚴惠美主張不可採,判她當選無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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