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顏寬恒今天到台中地院出庭。顏寬恒辦公室提供
前國民黨立委顏寬恒、陳麗凌夫妻被控貪污助理費、竊佔國土等案,台中地方法院首度開庭,顏寬恒等人堅稱無罪,委任律師團強調,同案被告林進福是顏的公費助理,沒有詐領問題,且林進福從2013年就開始佔用國有地,全案與顏寬恒絕無關連,而買賣房地金流也屬實。顏寬恒強調,要贏回司法正義首戰。
台中地檢署查出,顏寬恒的沙鹿豪宅從2017年起竊佔國有地達1097平方公尺,顏前年參加台中第二選區立委補選,為避免媒體窮追猛打,和妻子陳麗凌及合夥人林進福製造4500萬元假金流「假移轉」豪宅,他並拿林進福當人頭詐領超過108萬元的立委助理費,並技術性透過私人公司帳目掩飾不法所得。檢方依貪污、竊佔、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顏寬恒夫婦、胞弟顏仁賢及林進福等人。
顏寬恒今天開庭大反擊,強調上次中二選區立委補選,他因為沙鹿住宅飽受抹黑導致敗選;今年4月台中地檢署又依竊佔、貪汙等罪名起訴本案,這是「政治凌駕司法、司法為政治服務」,重演政治追殺、羅織入罪!
針對檢方起訴的3大罪名,顏寬恒逐一反駁。
針對刑責最嚴重的貪污部分,顏寬恒表示,從2013年1月1日開始擔任立委,助理林進福就無償代表他參加婚喪喜慶及幫忙做選民服務,但公費助理名額有限,2017年底出缺後,他隔年1月1日到2020年1月31日才改聘林進福為公費助理,薪水獎金全都匯入林的帳戶。他強調,林進福妻子在會計帳冊上的註記純為「個人臆測」,與事實不符,「詐領助理費」絕非事實。
此外,林進福在2013年5月前,就開始佔用台中市龍井區龍目井水裡社小段433-6地號種植「羅漢松」,他輾平這段國有地泥石路,方便他可以來回台中市沙鹿區國昌段490地號與同段450地號兩處種植羅漢松。
林進福因佔用行為,遭國有財產署要求繳納5年使用補償費,並從2014前12月18日到2016年12月17日簽訂綠美化契約,檢警也未移送偵辦,林在這段時間把泥石路鋪上車道磚,製作安全措施,改變了佔有使用方式。
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官員在偵查中也指證,「林進福期滿後沒交回土地」,顯示他從2013年5月前就持續佔用,綠美化契約結束後,他也沒有中斷佔用。律師團表示,《刑法》竊佔罪為即成犯,顏寬恒不可能和林進福共同犯罪。
至於檢方起訴的豪宅移轉偽造文書部分,律師團表示,顏寬恒在立委補選失敗後就決心賠售沙鹿豪宅,因此委託林進福幫忙找買家,去年1月13日他和澤序公司負責人張于廷簽訂買賣契約,因建物爭議不斷,最後交易價4541萬元依建築師專業判斷「合於常情」。由於銀行不願辦理貸款,因此透過建經公司付款,並沒有虛偽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