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院。侯柏青攝
寫下歷史!新北地院今天(7/17)由國民法官上場開審季姓婦人「殺夫案」,5男1女的素人法官首度亮相。檢方以黑白投影呈現「屍體照」,所有國民法官毫無懼色,全程緊盯照片。國民法官發出的第一個問題為「準備凶器的時候是1次拿4把嗎?」,另猛烈追問死者「身上腐蝕性傷痕」及季婦「服藥」問題,質疑有「肢解意圖」或「毀損屍體」,問案的犀利程度讓旁聽的司法界人士超驚訝。
檢警查出,住在新北市三重區的63歲季婦和丈夫范男結婚30多年,季婦去年11月30日凌晨,她趁范男酒醉熟睡後,持水果刀、菜刀和木棒刺死、打死范男,然後打電話報警自首,坦承是因為受不了家暴而鑄成大錯。
新北地院今天由審判長黃湘瑩、受命游涵歆、陪席梁世樺等3名職業法官,搭配5男1女的國民法官審案;新北檢今天則出動張勝傑、郭智安、劉家瑜、郭皓文4名檢察官蒞庭公訴,季婦則委任律師葛彥麟。
檢方祭出超精美簡報,內容包括現場「血腥照」及殘忍的「屍體照」,檢察官張勝傑用簡報解釋現場證據時,還特別打上「warning」警告標語,為防範國民法官身心健康問題,檢方列印厚厚的彩色紙本照片發給法官們,讓他們自行決定要不要檢視最真實的照片,而呈現在法庭上的簡報照片則以「黑白」呈現。
不料,檢方白擔心一場,檢方當庭展示一張又一張的現場照時,10名國民法官(含4名備位國民法官)全都毫無懼色的緊盯螢幕,並認真的聽檢方講解。
季婦則當庭坦承犯案,她表示長期遭范男家暴,范男也警告她要置她於死,害她出現幻聽、幻覺,案發當天,范男喝酒又亂講她外面有男人,她趁范男睡著以後,推了他幾下發現沒反應,吞了幾顆鎮靜劑後決定終結這件事。
她詳述犯罪過程後表示,其實她很害怕,過程中很猶豫,吃了藥以後才敢動手,最後跟范男說,「今天就是要跟你做了結。婚姻已經變成鬧劇,會變成這樣都是你造成的,如果我外面有男人,早在30幾年前就把你殺了。」
接下來輪到國民法官上場發問。
5號國民法官(男)發出歷史性問題,「你準備凶器的時候是1次拿4把,還是離開後再去(補)拿?你怎麼決定要拿什麼凶器?」季婦回答,「一次就拿了4把(凶器),我當下覺得菜刀和水果刀比較適合。」
由於死者身上有腐蝕痕跡,5號國民法官接下來問了更關鍵的問題,「死者身上有腐蝕性傷痕,你有做什麼嗎?」季婦則說,因為殺夫後很害怕,殺夫後30分鐘,她就用清潔劑(融化的鹼片)倒在死者身上,這是確定他死掉才倒的,倒下去以後傷口馬上結疤。
3號國民法官(男)則念出3種季婦常用藥(鎮靜劑、抗憂鬱劑、細菌感染),猛烈追問「服藥」的問題,他問季婦「檢方筆錄記載你服用6顆鎮靜劑後犯案,你記得犯案的時間是幾點?之前最多吃幾顆?平常怎麼服藥?」
季婦強調,遭范男屢次家暴後,因為晚上睡不著,去看精神科。她強調平常是「4、5個小時吃一顆」,案發的時候是「一口氣吃6顆」。季婦還解釋,其實她不常一次吃很多顆,因為對身體不好,不過她之前曾經想過跳樓輕生,當時1次吃過5顆鎮靜劑,還稱咬碎吞下、藥效會較快。
3號國民法官聽完季婦解釋,秀出檢方提供的季婦藥物照片,他比劃照片時喃喃自語說,這個鋁箔包的藥只少了兩顆,是不是可能有其他藥?扣案藥物可能不一樣?她說吃了5顆藥(實則6顆),照她的說法,這樣5分鐘後可以行動了,「如果依照檢方證據,是不是有肢解的意圖,毀損屍體很明確。」
受命法官(職業法官)游涵歆為釐清行兇前使用的藥物,及是否有扣案藥物不同的問題,加碼追問季婦平時用藥是從哪裡拿的?季婦則強調,她習慣性把藥放在罐子裡,這次是從「藥罐子」拿的,不是從鋁箔包裡拿的。
受命法官繼續追問季婦為什麼「清血跡?」季婦解釋,「我不是要達成什麼目的,只是看他還有氣、有呼吸,他那時眼睛睜大看著我,我就一邊拿大毛巾抹地,擦地上的水,『跟他做最後的告別』而已。」
合議庭上午程序進行順利,下午將繼續開審,預定周五(7/21)下午2點半宣判。